图书和出版物的区别,出书编著和著的区别
1、篇与著的定义
编缉是指古人用皮或绳子编织竹简,有排比、整理、组织的意思。
书籍的编辑就是系统地整理已知的资料和他人的成果,按照编者的逻辑思路,加入自己的见解,将其整理成书。 例如资料工具、文件的编辑、作品的选择编辑等。
著通常指独立写作或创作,主要指作家、专家、学者等根据本人思想和研究成果撰写的各种类型的文学作品、各种学术著作和普及性读物,富有独特的独创性和创造性。
2、篇与著的差异
篇和著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的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
独创性高,原始作品产生的编辑独创性低,演绎作品应运而生。
编书时,按照编者自身的逻辑关系将前人的成果编为书。
编辑书可以把自己或多人的作品或他人的作品编辑成书。
科技图书,如教科书、工具书、技术手册等,内容可能不是编者自己的原件。 在这种情况下,正文中可以不提供出处,但必须在图书末尾附上所有参考文献,或者在各章的末尾列出本章的参考文献。
编纂教科书等书籍时将他人的作品作为书中的某一章,不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所称的合理引用,而是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应当经作者许可使用。
未经作者许可使用该作品,属于侵犯作者著作权。
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在现有作品的基础上产生的,则作者的创作行为可视为著。
著作内容上是对某些知识领域的探索,是一项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并以本专业研究者和专家学者为主要读者对象。
专题必须包括作者自身的创新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必须提出独特的观点和见解。
具有创新内容的学术专著必须引用一定量的相关文献,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著作权的角度出发,严格明确区分作者创新内容和引用文献内容,必须按照规范引用、书写、著录参考文献。
著作引文要注意“量”和“质”的问题,“量”不能生搬硬套其他作品的文字,“质”不能直接引用与自己作品相同的实质内容。
作者作品中的引文已经构成对现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含有对现有作品的汇集或者改写成分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应当视为编辑。
编着介于两者之间,编着是指对他人的作品进行整理、添加、删除、组合或编排而形成的新作品。
编纂是指编纂与著述相结合,相辅相成,在编纂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创作内容,提出自己的新见解。
编辑一般是汇编作品。
没有发表自己见解的原稿,不能判断为编辑。
此外,还有称为“编译”的出版物。 主要指编辑外文图书资料,以翻译为主。 另外,不是所有的文字翻译,加上自己的见解,类似于编辑,但独创性比编辑稍低。
(李志民,责任编辑罗文斌,图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