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至17日西安18414名考生参加自考
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举行。
10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西安市本次自学考试共有18414人(其中包括新生5263人),报考52723科次。
全市共有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12个试验区,共计22个试验点,861个试验场。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提醒考生,本次自学考试将启用身份认证系统,对每位考生进行身份认证。
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觉接受系统检查。
没有本人身份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从2020年10月开始,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实施了网络打印准考证和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
各位考生应提前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站,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和2021年10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
入场检查资料不完整者,不得进入试验站。
考生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4天、有高风险区居留史的本省考生、高风险区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不适的考生,均保持考前48小时内有效机构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根据抗疫常态化要求,考生必须戴口罩出入考场。 (考场内的考生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戴口罩。
考点入口处要每隔一米主动排队,避免堵车。
要自觉接受试验站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查。
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试验点。
考生应诚信考试,自觉接受金属探测和身份认证。
严禁携带手机、拍照、摄影、扫描等设备进入考场。
一经发现,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考生特别是初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要高度重视笔迹信息收集环节的要求,认真履行考试承诺。
一定要在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完全填写笔迹信息的内容并签名。
否则,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人员履行职责,扰乱考场和其他考试岗位秩序。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考生可以交卷出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分,各考生按照考生答题须知认真作答,未按要求书写的答案视为无效。
考生严禁将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一经发现,一律按违规考试处理。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按照监考指示退出考场。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退出考场的考生请自觉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避免密集聚集。
(记者张彦刚)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