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第一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素质,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京科教字[2021]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211工程”。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下的重点大学。是一所以信息技术为特色,以工程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学科研究型大学。是我国重要的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第二条教育部代码:10013,北京招生代码:297。
第三条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学历得到国家承认的各类高中和中等学校学生以外的在职人员、职工和其他社会人员。
第四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教育以周末面授为主,结合线上教学和线上课程资源。上课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京邮电大学南校区。函授教育是学生自学和教师指导、引导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生通过教材、网络课程等资源自主学习,教师通过网络授课、答疑、讨论、适当的面授等方式进行指导和引导。
第五条大学招收的成人高等教育最短学习年限为2.5年。从本级成人高等教育中晋级并被我校录取的最低修业年限为5年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级总学分,将获得国家承认的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在第六条申请高考的考生应该有高中文化水平。报考高考的考生必须是取得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教育部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
在第七条.这所学校注册的所有专业都没有额外的专业课程
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中,第八条大学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核考生电子档案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进行招生录取。
在第九条,对于符合成人高校招生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建档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决定录取考生,同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问题。调整后人数仍不足的专业停课。入学前,我校通知考生,未开课的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备案。考生选择是否转学其他专业或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免考政策的第十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试合格证明,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考处进行资格审查。他们可以不经考试就进入学校
第十一条新生注册后,我校统一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对已录取注册的新生进行全面审核。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出示身份证。报名时,已升本院校的考生不仅要出示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还要再提交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有作弊、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并报考试院招考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和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2056438。
第十三条的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邮政编码是100088。
电话:010-82056326。
网站:www.buptnu.com.cn
邮箱:zssf@bupt.edu.cn。
本第十四条章程由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电大学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