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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中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外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和其他社会人员。

3.身心健康,生活自理,自律,不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学习(身体情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北京人员在有效期内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非北京人员在有效期内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已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外国人,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5.申请高中本科起点(以下简称“高中本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并申请大学本科起点(以下简称“高中本科”)。取得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教育系列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以上学历的人员,原则上应与其所学的第一学位专业或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对应。

6.报考大专学历的考生需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比对核实,合格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无法通过网上核实。新生报名复查时,应提供学校要求的学历证明原件或书面证明报告(证明)。

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素质,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附加考试。

二、学籍、学历、学位与毕业(含招生试点项目相应人员)

1.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正式录取的学生记为2022级,学校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通过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完成规定教学计划的学生,可以获得教育部注册的、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

2.本科(专科至高级)学生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

3.所有考生不转移户口,毕业后不负责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