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全国教育考试教材网
商品分类

沈阳成人自考大学,2019年沈阳成人自考考试时间

2018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工作将于12月3日至18日进行。

本次毕业申请继续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 .考生使用IE8及以上浏览器浏览辽宁省高教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 .考生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book020 ),另一种是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 在http://zk.lnzsks.com/lnzk.wb上登录。

二.毕业申请程序

(一)在线注册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http://zk.lnzsks.com/lnzk.wb )注册(有“考生”准考证),不要填写毕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其中准考证号和姓名为12位,身份证号和姓名应符合考生报考籍中身份证号和姓名以上的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后自动显示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 确认无误后,继续填写文化程度、民族、户籍性质、电子邮件、职业、政治面貌、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辽宁省内,用于接收验证码和登录密码),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行保存注册。

已注册的考生可直接进入毕业申请入口输入注册准考证和注册密码进行申请。

(二)网上申请

考生完成报名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 入学后,考生仔细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内容,特别注意网上毕业申请、现场确认、网上支付开通、结束时间,仔细阅读后输入报名准考证和报名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本人必须亲自检查自己的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要大学。 在网上申请过程中,平台会自动根据各专业的毕业条件,筛选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同时对本科毕业的考生进行在线学历验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止申请。 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的,增加、修改可携带成绩的依据从现场确认阶段到报名招生进行现场申请。 因其他原因“报名失败”的,考生应按网上提示说明报名招募的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处理。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完成后,应当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附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报名征集,现场确认。

合格后,打印毕业信息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并现场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不能更改。

(四)在线支付

现场审核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首页重新注册毕业申请并完成网上支付,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毕业审批费,未能按时支付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五)检定结果反馈

在规定时间内,省招办组成评审组,根据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结果、网上支付完成情况、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申请进行评审。

考生可自行在在线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三.处理时间

以下公布时间为省申办工作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以各市、区申办工作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办理。

1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时间: 2018年12月3日9时至12月14日17时。

2 .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2月10日9时至12月17日17时。

3 .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考生在线申请完成后,按“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提示的时间和地址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地点请参照附表。

4 .网上支付时间: 2018年12月10日9时至12月18日17时。

5 .毕业考核结果反馈时间: 2019年1月23日9时至1月30日17时。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收费依据:

1. 《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财综【2003】478号)

2. 《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辽价函【2016】36号) )。

(二)收费标准)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学生。

五.考生须知

1 .对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检测学历的方式,对不合格的考生进行检测,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带二维码,验证期间必须到2018年12月30日为止。 不能提供依据的考生不能通过毕业审查。

2 .省招办统一印制《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中含考生成绩信息)同时发放,2018年下半年起《毕业证书》不再加盖钢印,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主考

考生请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的说明,并妥善保管。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的丢失不予补发。

3 .护理学专业(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供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出具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本科)考生申请毕业,由辖区)县(市)招聘并审核其前置学历证书和成绩,提交毕业材料,同时附主考学校出示的前置学历专业、年限、相关执业)职业)证书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说明。

4 .省招办需要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的出具,以照顾因出境、重大疾病等原因无法到现场确认的毕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被委托人可以在规定办理时间内代为办理。

2001年以前专科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应当在网上申请本科毕业手续前20个工作日向“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电话: 024-26901808、024-26901814; 持有军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具有海外或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上述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当报告认证报告原件作为附据。 否则初审不合格。

6 .专科毕业后,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应将“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提交申请的市区(县)招考,市区(县)招考后,其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省招考处

7 .申请时,考生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或考生照片缺失的,可以继续申请。 现场确认阶段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考试申请修改和补照。

8 .考生申请时,应慎重选择专业,确认无误后提交。

现场确认后,不修改申请信息,毕业评审费一律不退还。

9 .考生应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避免因密码泄露而篡改报考信息。

公共场所的网络新闻中,请注意密码保护,不要泄露。

考生对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感到自豪。

10 .为方便考生,考生注册后可通过“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主页“考生毕业预审”页面上的准考证和注册密码,选择专业进行毕业预测。 预测数据仅供参考。

11 .考生可在2019年1月23日后登录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查询毕业鉴定结果。

对结果有异议的,在审定结果公布后5日内提交各市(县、区)评选处理复核,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