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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16日开考

10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宣布,自治区2021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开始,此次考试设立呼和浩特市考区。

准考证打印功能于10月9日开通。 考生可选择“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考生首次进入考点时,应出示本人绿色健康码,并提交《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居留史或接触史的考生应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书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携带0.5毫米黑色笔迹的中性笔、2B铅笔、橡皮、削铅笔刀参加考试,根据考试内容可准备指南针、三角板、尺子等。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必须到达考点,排队进行体温监测和身份证。

验证合格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先将非试验物品放在“非试验物品暂存区”,由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器身体检查,严禁将手机等具有收发功能的通信设备带入座位。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王树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