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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科目成绩不满意可以重考吗,自考成绩不满意可以重复考吗

有些考生因为自考成绩不符合申请学位的要求,就去复试,获得更高的分数申请学位。

那么可以复试吗? 复试的话,原来的成绩还有效吗?

如果你不满意湖北省的自考成绩,可以复试吗?

是的,我可以。

未过60分可以复试。

学位证书的申请成绩未超过65分也可以复试。

个别科目成绩过低,降低平均分,影响学位证书申请的,可以继续报考成绩过低的科目,提高分数。

因为官方只保持了考生的最高成绩,所以可以反复评分。

重考同一科目,一般报考就可以了! 复试同一科目后,原来的成绩不会失效。

可以选择其中一个高分成绩,作为最终毕业申请注册的成绩。 这个可以通过审查,正常毕业。

考试后一个半月左右,考生可以在湖北教育考试院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建议咨询当地自考。

原来的成绩还有效吗?

自身成绩的保留在分数最高的次数下被保留。 也就是说,考生第二次高于第一次考试时保留第二次成绩,第二次低于第一次考试时保留原来的成绩。

所以,如果有考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补考,成绩会留下分数最高的一次。 不过,那只是浪费考生的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