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 刑法学讲义,张明楷刑法学100讲讲义文稿
“喂? 是某先生的父母吗? 我们是某艺术教育学校,你在考虑让孩子学习围棋吗? ”“你是某某吗? 你的身份证的后四位是XXXX吗? 涉嫌诈骗,你知道吗? ”这样的电话,很多人都接到过,在感到愤怒的同时,我也不知道我的信息是谁泄露的。 他们的这种行为是犯罪吗? 目前,信息泄露越来越严重,连自己的电话、身份证号码、甚至住址,都被一些单位和个人获取,之后被随意泄露,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多麻烦,甚至影响了日常生活。
不仅垃圾邮件受损,垃圾电话层出不穷,邮箱里挤满了垃圾邮件,甚至有人谎报信用卡进行恶意结算,诈骗电话要求转账,个人名誉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
那么,如果有人向他人提供了50、100个电话号码,但没有姓名,该人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这个疑惑,现在有了明确的解答,答案就在一本书里。
这本书《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作者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明楷。
张明楷执教40年,被司法部评为“部级优秀教师”,同时也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作为当代极具影响力的刑法学家,张明楷出版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刑法学》教材共1680页,约250万字。
很多法国学生把这本书作为自己的实用工具,遇到刑法问题时,会调查一下。 可以说,在法律实务界几乎人人都有一本。
那么,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不需要学刑法吗? 当然不是。
对成人来说,学习刑法既是自己思考社会的机会,也是培养自己总结事实能力和逻辑能力的契机。
所以,《张明楷刑法学讲义》这本书,无论是否学过法律,都值得研究。
现在让我们回到第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人向他人提供100个手机号码,但没有姓名等其他信息,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该罪名的法益(法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该罪保护的法益是公民个人信息权,既包括个人信息不正当收集和不正当扩散的权利,也包括不被滥用的权利。
其次,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是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
从法益保护的角度看,关于自然人的各种信息都是公民的个人信息。
此外,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个人信息和公民隐私信息,如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历史记录等。
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识别公民权等相对重要的信息,就可以成为市民的个人信息。
例如,姓名、手机号码、姓名、家庭住址、姓名、银行号码等,但一般来说,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姓名、性别等很难成为受刑法保护的市民个人信息。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姓名中存在多个不重要的信息,也有可能被综合评价为受刑法保护的市民的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如果有人只提供了100个手机号码给他人,没有相应的姓名,也没有其他可以识别身份的信息,那就不是公民个人信息了。 那样的话,提供这个号码的人就不构成侵犯市民个人信息罪。
在《张明楷刑法学讲义》中列举了100多个这样的案例,既具有普遍意义,也具有现实价值。
张明楷通过这些案例,详细分解了烧脑的刑法知识,揭示了深入浅出解析刑法的思维过程,让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也能理解,进而产生了继续学习的兴趣,从中或许打开了学习法律的大门。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思考这些规则,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要想和身边的人成为好朋友,要和陌生人接触,什么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被惩罚的话应该惩罚到什么程度。
刑法规定了这个社会自由的边界,也规定了每个人行动的边界。
正如张明楷所说:“刑法学不仅关系到别人的命运,也关系到我们生活的世界上最重要的问题。
“法不正确心不朽”,这是张明楷一直坚守的情怀。
公平、正义也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追求。
学习刑法的过程,是追求正义的过程,也是我们用智慧追求正义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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