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丨关于转考及教材目录使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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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进行转考的通知
一.考生转出
申请这次转学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申请,改为通过邮件申请。 省考试院通过考生报名,将考生的电子文件通过全国“转学考试平台”进行传递和接收。 具体情况如下。
1 .上半年申请办理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因故未及时申请的,下半年应当重新申请,履行复试手续。
2 .外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迁入地准考证,并在规定日期内由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
3 .省考试院根据原考试课程和合格成绩,按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文件上传至全国“转入考试平台”。
4 .调入地省级考试办公室接收来自全国“调入考试平台”的调入电子文件。
5 )转电子文件地省级考试审核无误时,转籍考生应按要求到转籍地省级(或经省级考试认可地地级考试)办理转籍手续。
6 .调入手续办理完毕后,调入地省级试验室将调入手续结果上传至全国“调入考试平台”,我省考试院在此基础上更改调出考生电子文件的在籍状态,调入考试完成。
二.转出要求
1 .考生须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办理转出手续。
2 .考生在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和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考试成绩。
3 .获得某专业课程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到我省报名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可转出
5 .考生办理转学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迁出。
6 .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 .考生只能转一次籍。 确定转出后,吉林省不再接收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考试,考生的电子报考文件将存档。
三.考生转入
1.2016年以前按机械要领转入我省,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发现转入信息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联系省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入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
2 .通过全国“转学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考生须于6月1日至8日与我省报考所在地的招生考试取得联系办理转学手续。 确认电子文件的转移信息和处理结果,完成转移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文件退还省内转出。
3 .调入的电子公文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报考管理规定; 转移到电子文件的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试通过全国“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允许。
4 .转学考生必须按照我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为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的交换关系,按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 .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以上、本科4门以上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手续。
四.转出申请。
申请方式:邮件申请,邮件地址: jlzk22@126.com。
申请材料: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吉林省自考准考证、对方省准考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应当拍照上传至邮箱。
联系0431-84658705。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10日
2020年4月发布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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