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自考考生办理转考通知
一. 2019年吉林自考考生转出
省际考试先在我省报名的招生处办理转户手续,然后转入省办转户手续,省考院通过全国“转户考试平台”投递接收转户考试电子文件,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 .上半年申请办理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至3月5日,下半年申请办理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7日。 因此,未及时申请的,应当在下一年度重新申请,并履行复试手续。
2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迁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报考处报名的招生现场申请确认。
转出申请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招聘审批机关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3 .省考试院根据原考试课程和合格成绩,按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文件上传至全国“转入考试平台”。
4 .调入地省级考试办公室接收来自全国“调入考试平台”的调入电子文件。
5 )转电子文件地省级考试审核无误时,转籍考生应按要求到转籍地省级(或经省级考试认可地地级考试)办理转籍手续。
6 .调入手续办理完毕后,调入地省级试验室将调入手续结果上传至全国“调入考试平台”,我省考试院在此基础上更改调出考生电子文件的在籍状态,调入考试完成。
二、2019年吉林自考转出要求
1 .考生须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办理转出手续。
2 .考生在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和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考试成绩。
3 .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到我省报名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可转出
5 .考生办理转学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迁出。
6 .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 .考生只能转一次籍。 确定转出后,吉林省不再接收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考试,考生的电子报考文件将存档。
三. 2019年吉林自考考生转入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发现转入信息的考生,必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2.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考生须于3月21日至27日在我省报考所在地办理转考手续; 9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考生须于9月23日至27日在我省报考所在地办理转考手续。
现场确认调入电子文件的信息和处理结果,在招投标审核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调入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文件退还省内转出。
3 .调入的电子公文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报考管理规定; 转移到电子文件的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试通过全国“转入考试平台”交换的电子文件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允许。
4 .转学考生必须按照我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转为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行考试课程的交换关系,按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 .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以上、本科4门以上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毕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