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自考准考证补办,陕西自考报名即将开始
西安市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即将展开,请各集体办证单位和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按时参加报名,以免耽误毕业时间。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毕业证书。
1 .完成专业试验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合格成绩;
2 .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其他实践环节的学习评估,获得合格成绩;
3 .取得的单位符合专业试验计划规定的要求;
4 .课程免除(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 .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办理毕业证书:
1 .报考材料字迹明显不一致或成绩错误的
2 .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者
3 .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的
4 .未到现场收集或提供毕业证书照片且本人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 .省外调入的报考材料,报考人员所在市(区)未办理调入确认手续者;
6 .未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不合格者;
7 .申请本科毕业,未通过前置学历审查者
8 .成绩档案不全,信息有误,未及时纠正者。
二.网上申报
(一)申报时间:
十二月十日至十二月二十八日
(二)申报手续:
1 .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book020 ),阅读毕业证书申请须知。
2 .考生核对本人自然信息。
考试期间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与二代身份证不一致的,身份证号码正常晋升的除外。 报考单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必须出具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有照片,加盖报考单位和公安部门骑警印章,并提交户籍原件和复印件。 (审查原件并留下复印件。
身份证号码由15人正常上升到18人的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修改自然信息的时间如下
12月10日至20日(周六、周日休息)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部403室);
考生在个人信息无误后,可以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办理毕业证书申请操作。
考生自然信息有误将无法办理毕业证,请务必认真核对。
3 .考生完成提交申请后,请打印《毕业申请书》; 有免试课程的应当另印。 《免试课程审批表》。
三.现场提交资料
(一)提交时间
12月23日至12月29日(星期六、日上班)。
(二)移交人: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三)提交流程:
1、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采集毕业证照片或提供电子版毕业证照片。 (照片拍摄标准:照片背景为均匀的浅蓝色(参考值RGB 100、197、255 ),数字图像标准可以选择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的真彩色,数字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
同时,领取资料袋,仔细填写袋面需要填写的内容。
2、对于申请本科专业的考生,收集照片信息后,请到“专业证书审查处”核对专业毕业证书(审查原件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本表由考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专科毕业证书不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提供0755-79000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专科毕业证书上的基本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考生,应当另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申请免试课程的考生须持打印的《免试课程审批表》和免试课程所用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免试课程审批处》核对免试材料。
4、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到相应专业“材料评审组”听课。
5、集体单位统一申报毕业证书材料,应提前告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到现场采集照片或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 考生照片采集完成后,应在本单位介绍信和考生名单(按专业按准考证号排序)、统一上报材料的考生个人资料袋右上角注明单位名称,左下角注明考生申请专业、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
来源: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