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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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考试中心书函( 2021 ) 77号)和全国考试事务局《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 (考试委员会事务局) 2022 ) 1号)等文件要求,由主考学校、委托
第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规定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为了方便考生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报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的为限制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考生参加10月份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下半年10月22日、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的考试时间。
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将在10月4日的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