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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湖南自考毕业申请,2021下半年湖北自考毕业申请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我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受理时间

(一) 5月28日至6月1日,考生在线申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系统https://zikao.hneao.cn/net/”。

考生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提交资料的市州、县区或主考学校。 一旦选择就不能更改。

)二) 6月1日至5日,考生提前主动联系)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受理考生申请后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及其他相关手续)不能通过网上毕业审核的,提交该材料

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6月3日15时)。

网上支付成功后被审核的,审核不合格被“退文件”的,不退还任何毕业证书审定费,不得作为再次参加审核的费用扣除。

二.申请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思想品德鉴定。

凡已转入我省的考生,无论报考文件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多少门,都必须在我省取得专业课5门以上、本科4门以上的合格成绩。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自助系统申请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选择的确认地点现场审核。

考生应当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申请成功后,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提供《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 (以下简称《回执单》 )。 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回执单》的各项信息。 所有信息都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与“自助系统”信息一致。 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不签字的一律不予审查

签字确认的信息,如果还有错误,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 (以下简称《表(一)》 ),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考生填写部分必须由本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

《表(一)》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请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

自我鉴定日期为2021年6月3日,思想道德鉴定日期为2021年6月8日,县(市区)、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为2021年6月9日,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当登录“http://book020.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并打印提交以下材料: 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维码有效期自2021年10月起)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如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显示身份证号码,则此项不是必需的。 您可以在不经过验证的情况下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

学信网没有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湖南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接受申请。

学信网信息与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具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合并多个准考证号(包括外省调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考生基本信息不完整、错误的,不受理本次毕业申请。

考生应当在修改基本信息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补充基本信息,变更正确的基本信息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五)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规定,考生必须在5月18日前办好免试手续,免试课程不通过终审( 5月21日前)。

(六)自2021年下半年起,我院不再办理停考专业毕业证书。

中止考试的考生只能由我省目前参加考试的其他相近专业人员参加考试。

(七)考生申请毕业期间,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