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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二次扩容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公益性岗位二次扩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2]108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3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各街道(镇)共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110个。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上岗时身份为准);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上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实行非全日制用工,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岗位设置

各街镇招聘岗位设置见后附二维码。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具体参照各街镇发布的招聘公告(后附二维码)。

2.报名地点:由各街镇统一组织报名,各街镇咨询电话附后(后附二维码)。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各街镇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街镇公告栏等渠道发布。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各镇街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各街道(镇)招聘公告及岗位设置请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