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怎样的同居关系为事实婚姻
责任编辑丨孙可可
现在同居现象在社会上比较普遍,但很多人只是认为住在一起时间长了就成了事实婚姻,不领证件也没关系。
但是,法律的规定不是这样的哦。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让我们看看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事实婚姻? 没有配偶的男女,在婚姻登记机关不申请婚姻,而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事实婚姻是指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事实婚姻没有依法登记,本质上是违法的婚姻。 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护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有条件地承认了不办理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的概念。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国缩小了承认“事实婚姻”的范围。
在民事领域,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性要求,但未向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但在刑事领域,有配偶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者明知有配偶而形成事实婚姻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也可以认定为重婚,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同居关系的法律效果可以概括为: 1、双方无配偶,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当事人起诉解除此种非法同居关系的,法院应予受理。
3、同居期间出生的子女与父母有亲子关系。
4、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按部就班共用处理,一方取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5、同居者互不享有配偶权。
总之,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具体体现在: (一)配偶权方面事实婚姻配偶有相互忠诚的义务,法律要求不得背叛配偶。 否则,就会成为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居关系没有相应的要求。
)二)财产关系中的事实婚姻等同于合法婚姻,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两人的所得由两人共同分享。 同居关系中两人财产按部就班,个人收入归个人。
(三)解除程序中事实婚姻的解除应当经过法定程序,或者经过协商或者诉讼。 同居关系的解除是完全自由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随地任意解除,没有保障。
伙伴们明白了吗? 同居关系是有风险的。 请合法持证上岗哦~
【第801期】
图文并茂
编辑殷健
校对丨小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