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客观性原理,真理的客观性是指什么
真理是否客观,是真理观中的首要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一切唯物主义都作了肯定的回答,一切唯心主义都作了否定的回答。
在哲学史上,休谟认为真理是“观念与主体感一致的”,贝克尔认为“真理存在于观念之中”,康德认为“真理是思维与其先验形式一致的”。 这些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柏拉图认为“真理是某种超验的、永恒的‘理念’”,黑格尔说“真理是‘绝对理念’的自我体现”。 这些是客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他们对真理本质的理解都是不科学的。
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展了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和人类认识的优秀成果,从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高度科学地揭示了真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所谓正确反映,真理就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动认识客体对本质和规律的一致、一致、接近。
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旧唯物主义真理观的“契合论”不同之处在于,人们认为真理与客观事物的契合关系是基于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通过人的能动反映活动来实现的,并且必然随着人的实践的发展而扩大和深化
真理的客观性是指真理的内容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真理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
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属性,但真理的形式又是主观的,真理表现为感觉、感知、表象、概念、判断、推理等主观形式。
真理的主观形式是所有认识所固有的。
一个认识成为真理的决定性条件不是它采取什么样的主观形式,而是能否正确反映对象的本质和规律。
不能为了真理的客观性而把真理等同于客观实际存在,也不能因为真理具有主观形式而把真理误认作主观产物。
实用主义断言“有用是真理”,把“有用”和“真理”完全等同起来。
但是,真理当然有用,但有用的并不都是真理。
有用、效用总是与特定主体的需要相联系,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相对性,从根本上否定客观真理的存在。
真理是客观的,一切真理都是客观的真理,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
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都承认和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它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一般原理对真理问题的贯彻。
列宁指出: “我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影像。 承认客观真理; 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
”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真理的一元性。
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在相同条件下对特定认识对象的真理认识是一个,而不是多个。
真理的客观内容是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特定条件下客观事物的存在和运动的实际情况也是特定的唯一的。
在同一条件下,人们对同一客观事物的各种各样不同的认识中,只有一种属于真理性的认识。 也就是说,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规律一致的认识才是真理。
由于认识主体的立场、观点、方法等的不同,对同一客体的认识结果往往不同,有时甚至截然相反,但这并不表明多种观点是真理。
认识是多样的,但真理是一元化的。
值得注意的是,真理是集中针对真理的客观内容来阐述的,但从真理的主观形式来看,真理的表现又是多样的,同一真理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不同的理论形式来表现,但它们在内容上反映了同一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真理是内容上的一元性和形式上的多样性的统一。
真理的客观性表明,要发现真理、拥有真理、发展真理、在实践中取得成功,只能采取诚实的科学态度,尊重真理,按真理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