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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实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实务——国民经济核算(3.1)

3.1核算体系的基本框架、概念、分类和核算原则一、核算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主要由基本核算和延伸核算组成一、基本核算(五)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核算、资金流量核算、资产负债核算、国际收支核算。

2、延伸核算(五部分)资源环境核算、人口与劳动力核算、卫生核算、旅游核算、新兴经济体核算。

二、有关会计体系的基本概念1、常住单位:在我国经济领土上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称为我国常驻单位,也称常住单位。

划分: (1)确定各单位常住性所依据的标准不是各单位的财产所有关系,而是单位的位置及其与该国经济的密切程度。

)2)时间的长期性在这里具有重要意义。

2、产品:是生产活动的成果。

根据产品形态,货物和服务两类取决于产品的使用性质。 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3、生产范围:生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的生产,无论是对外提供货物还是自产货物; 服务的生产基本限定在对外提供的部分,自给自足的服务排除在生产范围之外,自由住房服务和支付家庭工作人员提供的家庭或个人服务除外。

4、消费范围生产范围决定消费范围,最终消费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只有纳入生产范围的货物和服务。

5、资产范围按所有权原则确定的经济资产。

6、流量和库存流量:一段时期累计产生量; 库存:在某个时间点关闭库存。

7、市场价格主要包括基本价格、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

基本价格:理想的计算价格,不是现实中存在的价格生产者价格:生产者生产的单位货物销售给购买者时所获得的价值,扣除相应的税费。

不包括运输费和商业费。

购买者价格:生产者价格加上运输及商业费用,再加上缴纳的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8、经济所有权法定所有权:在法律上拥有货物和服务、自然资源、金融资产和负债等相关实体,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

经济所有权: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权利。

三.会计系统基本单位和部门分类

基本单位和部门的分类

四.会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