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研究,项目融资的主要特征
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的基本思想是:项目所在国家的政府或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特许权合同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风险
专利期满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政府机构。
TOT方式(移交-运营-移交) )。
TOT的动作模式。
1、指定TOT方案并上报审批。
2、项目发起人设立SPC/SPV,发起人将完成项目所有权和新项目所有权全部转让给SPC或SPV,确保两项目管理、建设、转让的专业机构全权,协调合格线问题。
3、TOT项目招标。
4、SPV与投资者协商达成在投产项目未来一定期限内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的协议,获得资金。
5、转让方利用获得的资金建设新项目。
6、新项目投入使用。
7、转让项目经营期满后,收回已转让项目。
BOT项目,与TOT的特点。
融资角度: BOT是为新项目融资; TOT通过移交已建项目的经营权为其他项目融资。
TOT避免了建设过程中所包含的诸多风险和矛盾,只涉及经营权的转让,没有产权和所有权等问题,在项目融资谈判过程中容易达成双方的意愿一致。
投资者观点: BOT耗时长、风险大的TOT可以避免建设中超额、停建,避免建设后无法正常运营、现金流不足偿还债务等风险,提前获得收益。
投资者购买运营中的资产和对资产的经营权,资产收益具有确定性,不需要复杂的信用担保结构。
ABS方式(证券化融资) )。
工作过程: 1、组件SPV。
2、SPV与项目结合。
一般来说,投资项目所依赖的资产只要能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带来现金收入,就可以进行ABS融资。
这种拥有未来现金流所有权的企业称为原资本家。
这些未来现金流所代表的资产是ABS融资的物质基础。
3、进行信用增级。
4、SPV借款。
5、SPV还债。
在ABS债券存续期间,所有权转移至SPV,经营权和决定权仍为原权益人。
PFI方式(私募股权融资)是指民营企业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向政府或者接受服务的一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运营期满时,民营企业不将所经营的项目返还给健全无债的政府
经济上独立的项目。
在这样实施的PFI项目中,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时,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但在政府政策支持下,民营企业通过项目服务向最终用户收费、回收成本、实现利润。
向公共部门销售服务的项目。
合资经营项目。
项目的控制权要由民营企业掌握,公共部门只是伙伴的作用。
PFI的优点。
PFI本质上是设计建设的融资和运营模式。
政府和民营企业是合作关系,PFI项目的购买是由有购买特权的政府机关和民营企业签订的。
PFI和BOT的比较。
合同类型: BOT为特许权经营合同,PFI为服务合同。
BOT在专利权期满后,无偿交给政府,如果PFI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收益,民营企业可以继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