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全国教育考试教材网
商品分类

固定资产估价:如何评估建筑物残值?

剩余价值是指在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长期资产所获得的预期价值。

常用残值计算方法: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但由于建筑物与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具有特殊性,在进行建筑物残值评估时应考虑建筑物结构及其经济使用年限,以便更准确地进行评估。

四川省中天资产评估将为四川省内外成都市提供租赁评估、剩余价值评估、固定资产报废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企业股权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各类资产评估。

一、各类结构房屋建筑物经济使用年限参考值一般为:1.钢结构:生产用房70被腐蚀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 .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 .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腐朽4 .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腐蚀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 .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 .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腐蚀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 .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腐蚀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 .简易结构: 10年。

二、建筑物留存率因建筑结构不同而异,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 0; 2 .砖混结构一等:2%; 3 .砖混结构二等:2%; 4 .砖木结构一等:6%; 5 .砖木结构二等:4%; 6 .砖木结构三等:3%; 7 .简易结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