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法窗夜话(法律出版社)
续法窗夜话
作者:穗积陈重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9-01
开本:32开
页数:320
续法窗夜话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9710866
- 条形码:9787519710866 ; 978-7-5197-1086-6
- 装帧:暂无
- 版次: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印刷次数:暂无
续法窗夜话 本书特色
穗积陈重(1855-1926)是日本盛世的大人物。日书原书《法窗夜话》(1916年出版)是这位大人物的一本小书。作者《续法窗夜话》是作者在与他”上穷碧落下黄泉”,穿梭古今东西,冷眼热肠审视各式各样的案例议题,希冀有助益解决他心中格斗的难题。作者去世后,其子整理文档,凑成50个小故事,尽管如此,作为《法窗夜话的续篇》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悠游于古今东西的雍容气度,大有君子气象。虽然,全书并无严谨架构,仍可以将一百条约略归类为几个子题。
续法窗夜话 内容简介
日本近代法律奠基人穗积陈重经典作续篇,穷究法律之奥义《复仇与法律》译者魏磊杰、曾玉婷再度合作,翻译精益求精《西窗法雨》之后,法律人必读经典
续法窗夜话 目录
I 序言
001 一、学者真勇似怯
005 二、“宪法”一词
022 三、十二表法
028 四、佛罗伦萨抄本(Florentina)
030 五、条数多之法典
032 六、臣民
036 七、非读,乃研究也
038 八、上帝加护之盗窃
041 九、死刑定而三奏
043 十、银台公三宥死刑
044 十一、主观死刑废除论者
045 十二、死后刑罚
056 十三、罪其人而存其祀
058 十四、坟墓抵押
060 十五、爱犬亦如是
061 十六、咎责语句
070 十七、老农之惊叹
072 十八、板仓审判
074 十九、天不言,以人言之
076 二十、不教而罪者虐也
077 二十一、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082 二十二、三百代言(讼棍)
085 二十三、英国律师假发之由来
086 二十四、半聋的陪审员
087 二十五、刑事辩护制之首倡者
092 二十六、元老的外人崇拜
094 二十七、古兰经之威德
095 二十八、禁止结婚刑
097 二十九、婚姻之法
099 三十、“饮大茶”之妻
100 三十一、犬公方
106 三十二、白木屋的烟管与禁烟法
110 三十三、堀野义丰的酒类专卖法
112 三十四、三人首级换一人
114 三十五、会社
121 三十六、加藤弘之博士的人权新说
125 三十七、法学通论
126 三十八、成年
127 三十九、审判延期
128 四十、古希腊法院
130 四十一、必也使无讼乎
132 四十二、猛易宽难
133 四十三、古董店与海鲜店之论法
135 四十四、名讳相关之疑
139 四十五、法与主权者之意志
141 四十六、摩西十诫
145 四十七、从消极至积极之规范
147 四十八、民免而无耻
148 四十九、甘薯先生与流刑者之福音
151 五十、法令诵读
153 五十一、“成胸”之法
154 五十二、印度之神谕审判
161 五十三、区诃陀智
163 五十四、阿伊努人之“塞盟”
165 五十五、尸骸出血
168 五十六、起誓之失
171 五十七、“君意即法”之法谚
173 五十八、法律解释乃皇帝大权
177 五十九、口口相传
179 六十、有职
180 六十一、法人
181 六十二、法之活声
183 六十三、比喻诙谐式法谚
185 六十四、德国法谚集
190 六十五、剑与纺锤,从头到爪
193 六十六、诗文法律
195 六十七、图解法律
196 六十八、不知法,不免责
199 六十九、约法
201 七十、木铎
202 七十一、德川幕府之法典朗读式
206 七十二、阿伊努之“谒见礼”
208 七十三、印度阿育王之石柱法
210 七十四、高札
213 七十五、天和高札
217 七十六、作左责罚
219 七十七、明治高札
224 七十八、基督邪教
228 七十九、西洋人之高札观
230 八十、法令告示
233 八十一、轮廓附
234 八十二、官报
237 八十三、北条泰时之法令条文平易化
243 八十四、“第几条”与“第几号”
246 八十五、德国国语运动
249 八十六、法律术语之国语化
253 八十七、恶逆不孝之罪
255 八十八、同姓不娶、男女有别
257 八十九、国王之治安
260 九十、拦路劫匪(highwayman)
262 九十一、殿上人
264 九十二、谒见与御览
267 九十三、将军出行
270 九十四、“妹”与“兄”
273 九十五、“兄”与“弟”
277 九十六、就惩罚复仇一事咨询大学
285 九十七、战国时代之复仇限制
287 九十八、“山越被仰付”
289 九十九、孝子执刀问斩
290 一百、禁止复仇与司法权之确立
297 附录 追忆《法窗夜话》
302 《续法窗夜话》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