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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擅自转发教科书电子版,侵权

擅自转发教科书电子版,侵犯权利!

新冠灾祸期间,教育类媒体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主动向中小学师生转发电子教科书吗? 法院:不行! 侵犯了权利! 2021年12月23日,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教社)是武汉恰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恰切公司) )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武汉恰切公司将原告人教社的经济损失

该事件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该事件发生在2020年,当时疫情形势严峻,人教社响应教育部“停课停课停课”号召,向全国中小学师生免费提供电子教科书资源。

武汉查切公司辩称,“上传电子教材是为了在疫情期间更好地方便师生在疫情期间开展教学和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教社电子教材的推广,有利于人教社。”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武汉查切公司未经人教社许可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分别上传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1~8年级8个教材的电子版,供公众在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上述教材,人教社对此享有

这不是人教社第一次就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侵权者。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消息,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1月14日,该院判决人教社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15起。

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对外交流合作部主任张晓霞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时代,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已经成为人教社乃至出版界的当务之急。

权利人维权的意思是不得辞职

对于此案的起诉理由,张晓霞告诉记者,2020年2月,在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课前读书”不作为的情况下,人教社响应教育部“停课不学”的号召,在官网统一发布三科教材和人教版其他教材

由于时间紧迫,需要制作的资源量巨大,人教社无力设置技术保护措施、限制访问者,武汉查切社等不法经营者未经许可下载人教社教材电子资源、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侵犯了人教社所有教科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张晓霞认为,教科书作为有版权的作品,既可以以纸质图书的形式呈现,也可以以数字化的形式传播。 电子教科书是教科书复制权的一种,在网络上发布的情况下,即使使用教科书的信息网络发布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的情况下,也会侵害教科书的信息网络发布权。

根据人教社的追踪,在人教社免费开放教科书电子资源的时候,只有武汉查切公司一家侵犯了人教社教科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0年2月至5月,不少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平台,未经包括人教社在内的著作权人同意,通过编辑、删帖、文件格式转换等方式在网上随意发放电子教材

一些盗版电子教材修订不一,甚至出现了内容不完整、不再使用的旧教材。

张晓霞认为,这些行为违背了人教社回应“停课停课”、免费为千万中小学生提供人教版教材电子资源的初衷。

更糟糕的是,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包括人教社在内的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人教社提出民事维权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胜诉,表明我国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推广法治的决心。

不得以社会责任的名义侵权

回顾人教社诉武汉恰切公司的纠纷案,记者发现,履行社会责任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武汉查切公司辩称:“可以从人教社网站下载的电子教科书为PDF格式,对很多教师来说非常难使用,但被告等媒体的普及正好解决了这个课题。”

因此,从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出发,人教社不应起诉这些媒体。

对此,张晓霞表示:“这些公司利用人教社的电子教材获利,在这方面可以以人教社的电子教材为由提供大量收费、夹带广告、产品销售侵权行为的证据。

这种以社会责任的名义,肆意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其性质与不经他人同意而拥有他人所有并为自己谋取利益相同。

该事件的另一个焦点是,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包括电子教科书)的著作权是属于人教社还是社会公共资源? 武汉查切公司表示,“人民教育出版社电子教科书著作权是教材著作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著作权属于国家,国家免费向全国教师提供和使用教科书,应该为全国教师使用电子教科书提供更多的便利,就像目前疫情期间电子教科书的免费下载使用一样

张晓霞分析说,《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可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人教社教科书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签署合同支付报酬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怎么会是‘社会公共资源’? ”张晓霞以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水电为例,“供水、供电、供气是社会公共事业,偷水、偷电合法吗? 不付水费电费就可以用吗? 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民事权利,必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才能使用。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未经许可使用是侵权。

张晓霞强调,“社会公共资源”这一表述模糊了教科书的版权属性,企图逃避其侵权行为。

张晓霞如是说。 “到目前为止,即使取缔纸质教科书的权利保护和教科书、教材、信息网络的发布权侵害行为,也没有法院认为教科书属于‘社会公共资源’。

赔偿额低的话维权的决心不会动摇

在谈到维权过程时,张晓霞表示:“为了取证,我们使用了全网监控、区块链固定侵权证据等技术手段,聘请了专业律师。 维权的成本非常高。

但记者注意到,人教社诉武汉恰切公司纠纷案一审法院赔偿2万元,与原告主张的几十万元差距较大。

对此,张晓霞表示:“关于赔偿的主张,参照了《著作权法》 (第三次修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2020年)》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作品侵害赔偿计算的规定。

张晓霞这样表白。 “被告侵权时,一般是盗版上传人教版的所有教材,但我们要向法院起诉,按照立案要求,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完成对所有侵权作品的维权。

例如初中数学可以作为事件去维权,这涉及其中的6本书,全部作品有300或400本。

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并不意味着被告侵权不过数万元。 那只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判决。

判决数量的高低,改变不了侵权的事实,也动摇不了我们维权的决心。

张晓霞表示,2021年人教社集中维权行动成效显著,特别是在打击APP和程序侵权方面。

但是,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那就是侵权的主体从公司转移到个人。 例如,从APP转移到苹果市场(多为个人用户注册)、将微信APP和微信公众号转移到个人认证账户、禁止重复侵犯微信公众号等。

面对新的问题,张晓霞表示,为了人教社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下一代,为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人教社会将把维权进行到底。

本文于2022年2月10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发行

设计:周丹编辑:周丹主编:吴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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