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评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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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
在毕业班中选拔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非毕业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选拔
二、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和毕业生的选拔比例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选拔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学生人数的3%。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和毕业生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努力学习,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
4.年出勤率不低于规定课时的80%,实验实践课出勤率不低于规定课时的90%。
5.考试不作弊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积极配合附属学院(函授站)和班主任,积极参与班级管理,组织有益的班级学生活动,在班级学习等方面发挥积极的引领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努力学习,努力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
5.年出勤率不低于规定课时的80%,实验实践课出勤率不低于规定课时的90%。
6.考试不作弊
四、评选办法
在班主任的组织下,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学院(函授站)签署意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对表彰决定进行评审和奖励,并记入学籍档案。
五、上报时间
学生所在院校(函授站)于明年5月20日、11月20日、1月前上报7月毕业班评估结果,并将《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审批表》、《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审批表》报送远程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