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雯旅游:旅游业的投资特点
绿维文旅将旅游项目投资的特殊性归纳为9个方面:
(一)旅游产业投资资源限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几乎全部纳入国家法律保护范围,资产归国家所有。
更重要的是,从法律上讲,风景名胜资源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权不可转让。
因此,旅游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不能进入市场流通,被称为旅游产业投资的资源限制。
(二)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
生态保护和文物保护是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是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因此,旅游开发不应破坏生态和文物的红线。 这是坚定不移的基点。
社会投资参与旅游开发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保护生态和文物,而是基于保护开发,由于受到体制、部门利益、保守理念的制约,很容易借“保护”之名抵制合理开发利用。
(三)旅游目的地地域性和旅游项目地域依赖性
目的地是区域复合系统,包括多行业要素的组合、多环节的企业交流,其市场机制需要整体战略框架和推进,需要政府的有效引领和社会资本的大力支持。
旅游项目无论是景区、度假区还是其他类型,都是目的地系统中的一部分,投资主体不能超越目的地开展运营,只能在目的地系统内部进行资源挖掘、产品创新和市场合作,借助目的地整体营销,实现目的地全覆盖
(四)田间小区综合复杂性
旅游业的综合特点导致了旅游投资的复杂性。
需要根据财力、物力、人力选择投资方向,整合游憩、接待、营销、交通、生态、商业、智慧业等行业相关资源,探索旅游业与农业、制造业等产业的融合路径和模式,理顺投资时间、投资方式和各阶段的资产退出机制
(五)多层次合作的服务消费特征
旅游流程需要旅行社、运输、住宿、餐饮、景区、商业、娱乐多个环节的系统紧密配合,形成全程消费的服务整合,是一条多环节的服务链。
投资开发者应当充分分析评价旅游目的地服务系统的各要素,根据实际需求和战略规划采取单项投资或联合投资方式,确保旅游服务链的完整性,避免后期服务缺失导致游客负面评价导致的经营失败。
(六)资源禀赋不等于经营禀赋
旅游资源越独特,其开发价值越大。
但是,资源不等于产品。 资源如何转化为产品,形成独特的吸引核是旅游开发运营成功的关键。
很多投资者觉得,有好的吸引力资源,修条路、建酒店就能实现经营目标。
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作为旅游产品,不仅要充分展现资源本身的独特魅力,而且要全面满足旅游时间内旅游生活的综合需要,满足游憩过程审美性和快乐过程延伸与组合的需要。
(七)市场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动态性
游客旅游目的和需求多样化,旅游投资者应结合时代特点,制定相应的开发经营策略,在产品游憩方式和市场定位上不断调整提升。
(八)准入门槛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易开发的旅游目的地已基本完成初步旅游开发,剩下的旅游项目往往面临资源存量普通、可访问性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眼光更尖锐,综合开发更专业,投资更大,投资更少
自然资源类旅游目的地随着游客的进入,生态维护的成本逐年提高。
游乐设施类的旅游目的地,由于竞争激烈,游客可以选择的项目很多,如果不是更“新”,就会被市场抛弃。
因此,每个旅游目的地的可持续经营压力都很大,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增收模式,寻找新的盈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