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是古代惩罚罪犯的一种方式。
前言古代的平民,在犯罪会受到残酷刑罚的同时,还要进行劳改教育。 劳动教养比刑罚给身体带来的痛苦更像是一种屈辱,是身体和心灵双重层面的屈辱,给许多服刑人员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也带来了切身的苦难。
劳教制度可追溯到西周时期,当时犯人违反法律,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时,国家给他们规定了相应的劳役。
正如《汉书刑法志》所记载的:“如果没有绒毛的话,为了控制寒暑,一定会饲养角色。
”
一、程度较重的劳役西周时期的劳役制度与囚犯所受的刑罚有一定的相关性。 对犯人的刑罚包括刺、割、剑、刖等比较严厉的肉刑。 剑就是割鼻子。 对于这样没有鼻子的犯人,他们相应的劳役就是去边关守备,在苍茫之地度过自己的后半辈子,其实加人性的宫刑就是失去生殖器官,古代史官司马迁就是遇到了这个刑罚,把他关进大狱
墨刑是指用黑色墨水在脸上刺文字。 对于这部分囚犯,他们的劳改方式被分配保卫城门。 因为墨刑不伤四肢,不伤力量。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正好可以守住城门,尽物尽其用。 另外,劳动改造时,也不用担心为了行动自由而逃跑。 因为他们自己的脸上有明显的标记,所以无法隐藏,无论逃到哪里都能马上发现。
汉淮南王英布曾遭遇墨刑,墨刑后被指派服从劳改,为皇帝修陵。 这也是古代劳改的一种方法。 因为皇帝的陵墓本来就是一项大规模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
《史记黥布列传》年,关于他的一生,他在墨刑之后被记载为“论败骊山”。 骊山是秦始皇墓所在的地方,劳改后,英布成了江洋大盗。 秦二世统治时期,民不聊生,各路英雄豪杰起义,这期间英布也参加了秦末的天下纷争,从犯人开始
二、程度较轻的劳役以上的这些刑罚,一般出现在犯罪比较严重的人身上,有些人犯罪情节较轻,行为比较普遍,他们的劳改相当轻松,一般分配“城旦”、“舂槁”等劳役。
这样的刑罚没有程度的轻重之别,但有性别的差异,男性犯人进行“城旦”。 “旦”在古代就是“日出”的意思,“城旦”是指每天天亮后,修筑城墙,修建城楼。 这个劳改制度从秦代发展到汉代,在秦代一共要服务五年,在汉代一共要服务四年。
给鬼的劳役方式也来自秦朝,是进入深山,为王室砍柴,祭祀王室祖先神灵的方式。
在秦朝刑罚制度森严的时代,男人在接受城旦的劳役之前,必须先剃头。 被称为“骷髅”,古代很珍惜身体的皮肤。 剃头是不敬的行为,对犯人来说也是很好的惩戒。
此后,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家。 儒家思想占优势,儒家思想重孝道,对孝道非常重视。 因此,在前汉中后期,胡子钳被一种只需要刮胡子、不需要刮自己胡子的新的劳改方式所取代。
“舂槙”是对女罪犯的一种处罚,主要包括弃米和捡柴,这些活路相对较轻,适合较弱的劳动力,该劳改制度的期限秦、汉均为5年。
除了“舂槙”的劳役方式之外,还有特意面向性格沉稳、有礼貌的女性的劳役方式。 这个劳役名叫“白粲”,周期为3年,被处罚白粲的女罪犯,应该有很高的眼力。 从10斗大米中选出6斗细米的惩罚方式很细致,但体力消耗相当小。
结语中国古代本身就是小农经济社会,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生产力显得尤为重要。 皇权专制统治时,要求很多平民为皇帝服务,进行陵墓的建设和城墙的建设等各种工作,或者直接为皇室人民服务。 因此,许多囚犯的处罚伴随着劳动。
这也是不足之处,有惩戒的意义,也发挥了他们作为劳动力的价值。
参考文献: 《汉书刑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