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对吗,餐饮服务单位信息公示食品原料添加剂公示
资料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记者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意见稿》 ),提出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购买、储存、使用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不要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不得以掩盖食品本身和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掺杂、伪装、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鼓励消费者承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并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不要破坏食品安全的基础
日前,海天味业陷入食品添加剂“双标准”风波,再次引起舆论对“零添加”概念、如何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问题的高度关注。
无独有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意见稿》,郑重重申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硬性原则,即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规范使用。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以及大使用量或者残留量,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
饮食服务企业应当将食品添加剂管理状况作为日间管理、每周检查、月度调度的重要内容。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不危害人体健康; 不应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不得隐瞒食品本身和加工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伪装、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应该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食品中的用量。
此外,该国标还明确了可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以维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食品的必要原料或成分; 提高食品质量和稳定性,改善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储存。
根据《意见稿》,饮食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不得将食品添加剂用于掩盖食品本身和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掺杂、伪装、伪造等目的。
《意见稿》对如何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了详细规定。
例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 )的规定,设置专柜(位)储存食品添加剂,标注“食品添加剂”,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
遵循先进、先出、先用原则,使用食品添加剂。
感官性状有异常,超过保质期等情况下,必须迅速清扫。
同时制定并实施食品添加剂采购控制要求,依法对取得资质的供货方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进行采购,并按规定查验和保存供货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保障公众信息知情权
一方面食品添加剂极大地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另一方面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和行业不规范给食品安全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表示:“选择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安全原则。 也就是说,添加剂不得破坏食品营养素或影响食品质量和风味。 不得掩盖腐败变质、食品缺陷; 使用方便安全,符合相应质量指标,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 用于食品,可以分析鉴定。
这是商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原则。
”
《意见稿》提出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承诺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并公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有GB 2760最大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并通过称重等方式定量使用。
使用GB 2760,根据生产需要规定适量使用品种以外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当记录食品名称、食品数量、加工时间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者批号、用量、使用者等信息。
开封后的食品添加剂盛放容器的,应当在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使用期限,并保持食品添加剂的原包装。
开封后的食品添加剂必须避免污染。
不得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本来食品添加剂在国标使用范围内就是安全的,并不是食品中有食品添加剂就一定不安全,关键是看剂量,这就需要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高秦伟说。
加快安全管理工作步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绝不是一件小事。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市场监管部门明显加快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步伐。
7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要求,食品生产者和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销售含金银箔粉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由于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不是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8月29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销售的34种食品组织全部进行抽样、检测,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查237万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5.94万批次,监督抽查不良率为2.51%
其中,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仍然突出。
10月上旬,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针对性地补充了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建立了涵盖生产、储存、包装等关键环节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
例如,要求生产者建立原料管理、生产关键管理、出厂检验控制、相应记录形成等管理措施的生产者要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安全追溯,保证从原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环节有效控制,及时防范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等
10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从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监管、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规范程度等方面严控食品安全监管。
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全系统开展食品安全“保护底线、排查隐患、安全”专项行动,每周风险会商、两周全国调度,及时通报问题,点地方、企业、人员,逐笔核对监管、结算号,排查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表示,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2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处理任务10.47万件,向公安机关移送1971件。
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关闭和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涉嫌依法惩办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