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半年!2017年下半年广东自考毕业申报时间及要求正式公布。
01阳江1 .网上申请毕业时间: 12月15日-17日
2 .现场进行毕业初审: 12月18日—20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2:30—5:00。
3 .进行毕业初审的地点:
阳江市自考办( 1700 )阳江市区东风三路45号
阳春市自考办( 1781 )阳春市迎宾大街91号
阳西县自考办( 1721 )阳西县新城五区仁和二街14号
02东莞1 .在线申请毕业时间: 12月15日-19日
2 .现场进行毕业初审: 12月16日—19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2点-5点。
3 .进行毕业初审的地点:
东莞开放大学(原东莞市莞城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
)
03惠州1 .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12月15日-19日
2 .现场进行毕业初审: 12月19—2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 ) ) ) ) )。
3 .进行毕业初审的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04中山1 .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12月15日-19日
2 .受理资料时间: 2017年12月19日-20日(共两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3 .进行毕业初审的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
05深圳1 .网上申请毕业时间: 12月15日-20日
2 .毕业手续时间: 12月15日至20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6时,节假日照常工作。
3 .进行毕业初审的地点:
深圳柏泰培训中心总部,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3栋东座7楼大厅。
06江门1 .网上申请毕业时间: 12月15日-17日
2 .毕业手续时间: 12月15日–18日(上午8时30分–18时00分,下午2时30分–18时30分)
3 .进行毕业初审地点: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报名站(江门市环市三路20号)。
07清远1 .网上申报毕业时间: 2017年12月15日-20日
2 .毕业资料提交时间: 2017年12月20日(8: 30-12:00,14:30-18:00 ) )。
3 .毕业手续时间:清远市连江路20号市教育局一楼报考大厅
4 .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2018年4月20日(8: 30-12:00,14:30-17:30,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自考毕业申报要求注:各地要求不同,可详细咨询当地自考!
一.做好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1、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复试、免试、更正报考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升级)手续。
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2、省考定于2017年12月6—14日重新开放前置学历信息注册功能。
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和认证信息,提交省考试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者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是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注册。
)1)学信网颁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提供在线认证码,在线认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至少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号码
)4)专业和本科同时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供专业准考证号。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自考本科专业毕业注册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编号及学历认证信息。 但应向省自考办公室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纸质证明(可以由考生个人提交,也可以由学校汇总提交,并应于下半年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办公室)。
)6)已提交专科及毕业时间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后,下半年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学历毕业证书编号和学历认证信息,并提交省自考核查。
未在期限内补充填写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登记的必要条件
1 .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 .选拔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3 .本科专业毕业生增加考试课程符合所属班级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4 .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主考学校一致。
5 .有违规记录的,达到延期毕业年限。
6 .符合毕业专业其他条件。 详见具体专业毕业说明。
7 .未办理过该专业毕业证书。
三.毕业登记步骤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名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报名基本信息维护毕业管理毕业预测毕业申请初审地点提交毕业申请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1、考生在申请毕业登记前,须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注册,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误的,不受理本次毕业申请。 考生请先修改报考信息,等待修改报考信息后,再参与下一步毕业手续的处理。
2、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必须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制作自印《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 (以上) A4复印纸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进行任何修改。
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相关栏目,并在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毕业初审
考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应当向当地初审点提交以下毕业生资料。 (用A4纸复印) )。
(一)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科毕业的考生,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应当提交公安局相关证明。
)5)个别专业补充资料说明: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必须有“执业”二字)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者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等专业或者专科毕业生,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的,应当按照专科要求提供相关中等专业或者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市考试办公室对考生申请材料只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核批准。
2、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本市试运营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逾期办理者,只能延期到下一步办理。
3、领取毕业证书时间定于2018年4月或5月。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自考毕业证书只颁发一次,丢失不补。
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毕业证书领取证书领取; 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委托书。 (代办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必须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须尽快出具学历证书,考生应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
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