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报名详细流程(毕业报名网上缴费)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以下小编整理一下北京自考报名的详细流程~
重要提示:各期报名、论文申报、毕业手续、学位申请通知时间表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上发布,请务必认真阅读。
1 .注册新生
第一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在线注册。
每年3月、9月自考自考期间,网上报名信息——的新生将分别于3月1日9时至5日17时、9月1日9时至5日17时报名。
报名开放期间,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点击“自考开始”,填写网上报名信息,根据需要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印照片,像素400576以上)。
报名的具体流程和安排见本期报考通知。
在线报考课程——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通过身份证号码或邮箱登录北京自考主页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
新生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需要报考一门课程。
现场确认身份信息——考生按照网上“现场确认发票”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考室进行身份信息现场确认,领取新生登记表。
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答案单》中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小心! 以上几个环节缺一不可。
考生完成缴费后才成功注册。
只对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参加考试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现场确认并合格但未付款的考生进行注册考试是无效的。
2 .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纳——的考生,可在每年3、9月自考自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官网,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及非笔试课程的报考和缴纳。
4月、10月北京自考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时至9日17时、9月1日9时至9日17时。
各专业实践考核课程报考时间为6月上旬和12月上旬。
各期考试的具体安排见本期报考通知。
考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在考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考查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等)。
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的“实践考核”栏公布。 报考非笔试和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应及时关注。
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从个人中心下载并打印本期考试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的空白和背面写字。
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本期准考证(自印)。
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携带几支黑色笔迹的签字笔和2B铅笔。
可以携带尺子和橡皮等文具。
请勿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查询成绩——在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中有具体的成绩发表时间。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
如果需要申请成绩复核,可以在《成绩通知单》查看页面中单击“复核申请”按钮,选择课程。 期限为当期考试成绩公布当日起5日内,过期不再受理。
讨论结果将在讨论申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反馈。
3 .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只有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报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才能接受专业学校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小心! 大多数专业本科考试计划没有毕业考核(实习),所有课程合格后可以直接毕业。
专业考生可以通过专业计划调查是否有毕业审查(实习)课程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每年进行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和缴费从6月10日12时开始,下半年申报和缴费从12月10日12时开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主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
部分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选课”手续(手续方法见本讲义“6 .报考工作”)。
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联系授课、补课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考核可在后方印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学校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批表》并网上缴费。
每次论文申报和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见本期论文申报通知
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络申报单上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主考高中。
部分专业毕业论文须知(如选题讲解、指导教师安排等)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实践考核”栏目发布,申报毕业论文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论文及答辩书撰写——主考学校安排教师指导考生的论文撰写,撰写答辩书。
调查成绩——6月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12月9日公布(与10月考试成绩一起公布); 12月申报的专科学校毕业审查(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6月9日公布)与次年4月的考试成绩一起公布。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进入个人中心观看。
成绩合格者可以根据要求申请毕业手续。
4 .办理毕业手续
申报条件(1)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包括笔试(含额外考试科目)、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业学校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
)2)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3)本科专业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毕业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毕业申报和缴费从6月9日12时开始,下半年毕业申报和缴费从12月9日12时开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主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将自动进行审核。
考核合格的考生不需要现场初审,未通过可直接网上付费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应按网上申报单的要求,将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线收费
毕业手续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手续通知。
小心!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包括本科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核查,如无法取得结果,考生须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在网上申报毕业后,会要求考生上传学历查询和认证结果的图像。
(详见本期毕业手续通知)
资格审查——市自审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
这个环节不需要考生的参加。
收到证书——的考生应按网上申报单上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
一般6月申报的东西,7月中旬接收。
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信网( book020.cn )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bjeea.edu.cn ) )自学考试-点击自考证书查询)将自考毕业证书信息
本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可以在申请后的下一个月中旬(最晚下一个月末)查到。
5 .取得学位
申报条件: (1)支持党的领导,支持社会主义制度。(2)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秀,必须熟练掌握本学科基础课程、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
除此之外,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小心! 对一些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有具体要求。
(见自考相关政策规定) )。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申报两次学位( 3月、9月各一次),3月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9月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主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
学位申报的具体流程见当期学位申报通知。
图片收集——考生应按学位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单上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照。
资格审查——主考试学校审查考生的学位申请资格。
已领取证书——的考生应按网上申报单上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室(部分专科学校到主考学校)领取证书。
一般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 www.cdgdc.edu.cn ) )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6 .办理报考工作
报考手续时间:每周二、周四为报考手续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具体参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下“信息发布台”的年度工作日程(全年设置天花板)。
考生可在受理日在考试院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报考手续。 受理日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下午1时30分-4时30分。
小心! 报考手续中提及的北京自考准考证,是指IC卡准考证或考生参加任意一期北京自考打印的纸质准考证。
考生的政策、文件,请参照自考相关政策规定(包括免试规定、报考手续、复试要求等)。
凡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规定( 2008年修订)》或者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试条件的,免试自考相关课程称为免试。
接待——个国家认可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这一点是直接考虑的(也称为专修本、接本、续本)。
一般来说,报考自考科需要办理报考手续。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报考手续。
目前对接试验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1北京自考专业本科、北京学历学位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报考同一专业不需要办理报考手续。
2 .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只需一个报考金,直接报考即可,无需办理报考手续。 具体专业如下。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中英合作专业)、经济学)、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园林(独立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中英合作专业)、商务管理(本科)、中英合作专业)、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
摄影、广播电视编辑等。
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可以不办理报考手续,但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前置学历,才能取得本科毕业资格。
本条规定情况以外的本科专业考生应当办理报考手续。
转入——的考生必须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的成绩(报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并办理报考籍的转学手续。
考生须先在北京办理准考证,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准考证转出手续。 调入文件抵京后,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北京自考准考证,在本市自考办理报考籍转籍手续。
材料到达信息已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的“外省考籍转籍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材料到达信息。
每年3月1-10日、9月1-10日,外省通过全国统考平台将文件转寄北京,文件到达北京后,考生按受理日期时间在北京办理考试转入手续。
同时注意事项:
考生想在北京毕业的,按照全国考生报考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科从外地转学的,至少要保证在北京取得5个以上合格成绩本科从外地转学的,至少要保证在北京取得4个以上合格成绩。
这里的科目不包括专科学校毕业审查、本科毕业论文。
另外,在外省办理的免除等手续不能转入。 迁入北京后,按北京有关规定办理复试、免试等手续。
考生转为课程认定的原则是课程名称和要求与北京考试计划的规定相同或基本相同。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报考合格成绩(报考籍),因此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办理报考籍转出手续。
考生可以按照在北京市参加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报考籍,也可以转出所有报考籍。
考生须持调入省市的准考证和考生的北京自考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考生受理之日到市自考办考籍手续。
原件退回北京市准考证,考生须在本市自考办理手续,才能在北京恢复报考。
证书——的发放包括考生的成绩证书、毕业证书、海外介绍信等业务。
考生办理出境成绩翻译手续,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考生受理日期之间通过市自考办理。 经市自考审核确认后,出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翻译单位进行翻译,翻译书经市自考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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