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教育局同意,浙江省舟山中学(简称舟山中学)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学校简介浙江省舟山中学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是浙江舟山籍旅沪爱国实业家刘鸿生、朱葆三于1921年创办的舟山历史上最早的中等学校。
1981年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首批18所重点中学之一,1996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4年被确认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
2012年成为浙江省首家在国内颁发与美国本土学生同等高中文凭资格的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有4名同学获得浙江省高考状元,41名同学高考成绩位居浙江前十,每年向清华、北大等国内名校输送人才,重点录取率达90%以上,居浙江省同类学校前茅。
近年来,有近百名学生在全国五大竞赛(浙江赛区)中获得重要奖项,在其他学科的各级各类比赛屡创佳绩。
二、招聘计划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数学、化学、政治、历史教师各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8日后出生);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2020、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8日后出生);浙江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6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8日后出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非本校教学点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六)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七)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八)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九)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信息发布平台(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二)舟山市教育局网站:http://zsjy.zhoushan.gov.cn/(三)舟山中学网站:http://book020/其中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六、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上午11:00止,应聘者需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
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在浙江省舟山中学网站。
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4)《浙江省舟山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7)《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见附件5,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宁波大学本科毕业生所在学院和所在学校需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填写、签名和盖章);(8)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7月23日左右。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及时关注舟山中学网站通知。
考试前,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舟山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七、考试(一)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初定7月23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密切关注舟山中学网站通知。
(二)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试讲(占60%)和结构化面试(占40%)两部分,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试讲准备40分钟,面试15分钟(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总成绩相同,则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舟山中学组织实施。
八、体检及考察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由舟山市教育局会同舟山中学组织实施。
九、公示及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教育网、舟山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80-2046479、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舟山中学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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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学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