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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655个学位!虎门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公办班计划出炉

5月6日,虎门镇教育办公布了与民办学校合作公办班计划。

计划指出,为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教育需求,现面向虎门镇辖区内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开招募举办(第一期)公办班的合作单位。

此次,共计初中小学共提供655个学位,政府将对上述学位给予财政资助。

具体如下:

一、办班计划

1、小学10个班,50人/班,共500人;

2、初中3个班,50—55人/班,共155人。

二、合作期限

1、小学:自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至2025年春季学期小学修业期满(共6年);

2、初中:自学生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至2022年春季学期初中修业期满(共3年)。

三、合作方式

1、虎门镇政府分别以小学、初中的统一合作条件,与各民办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2、各民办学校将商定数量的班级(学位),交由虎门镇教育管理部门安排适龄人员(独立编班)入读。

3、各民办学校不向镇教育管理部门安排入读学生收取学杂费,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及有关工作规程实施教育教学。

4、虎门镇财政对各民办学校接收公办班学生给予办学经费资助。

四、资助经费标准

1、小学:前3年为每生每学期陆千元(6000元,含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补助)。

第4至第6年,在每生每学期陆千元(6000元,含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补助)的基础上,按照2021年度全市公办小学生均培养成本较2018度的增加(减少)幅度调整;

2、初中:每生每学期捌仟元(8000元,含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补助)。

五、合作意向单位资格条件

有意向与镇政府合作举办公办班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2、在读学生未超出核定办学规模;

3、师资队伍稳定,生师比等于或优于上年度全市平均水平,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等于或优于上年度全镇平均水平;

4、设施设备如运动场地、专用教室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符合标准;

5、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六、报名办法

有意向与镇政府合作举办公办班的民办学校,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向虎门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递交资料报名。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可以单独或同时报名与镇政府合作举办小学、初中公办班。

(一)报名资料

1、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现任校长的工作简历,及其身份证、学历证明(含《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校长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后退还);

3、学校简介,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功能室情况,现在读学生数量及主要办学成绩;

4、教师花名册(注明姓名、年龄、学历、教师资格类型和职称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顺序需与花名册一一对应);

5、办班计划,写明合作举办公办班的班级和学生数量,任课教师初步安排及公办班的日常管理措施等。

(二)报名地点

虎门镇教育路1号(虎门三中旁)二楼民办和学前教育督导组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麦金海

联系电话:85128359

【记者】何明强

【作者】 何明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