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沂蒙革命老区开展县乡事业单位招聘 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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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军林 济南报道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沂蒙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记者注意到,在人才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加强基层人才引进,开展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户籍、年龄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放宽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简化程序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
此外,《方案》提出,有针对性地选派沂蒙革命老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的专题培训。
开展“金蓝领”培训项目,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照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对企业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平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的,按规定给予每人4000元-6000元补贴。
《方案》提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老区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省级部门对口帮扶老区县(市、区)工作机制,加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
省政府有关单位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强化对老区的统筹支持,指导编制沂蒙革命老区(市、县)振兴发展规划,对口争取更多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各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毗邻区县作为沂蒙革命老区协作区,积极融入、加快一体化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沂蒙革命老区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包括淄博沂源县,潍坊临朐县,济宁泗水县,泰安新泰市,日照五莲县、莒县,临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共计6市18个县(市、区)。
此次,《方案》聚焦沂蒙革命老区短板弱项,提出了七部分25项政策举措,明确有关责任部门,确保各项政策事项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