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出台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多省出台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1月5日和6日举行。
8月15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严密考试组织,严格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严防考试舞弊。
要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加强报考资格审核,细化异地报考要求。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近日,多省根据《通知》指示,制定了本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
其中9月5日上海市制定的《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强调,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成人高校专升本。
根据《通知》规定,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
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要适当调减招生计划。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
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