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仅四天”!东华大学一年一次的成人高考今天开始报名啦!
东华大学一年一次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今天开始报名啦!报名时间是9月6日9:00-9月10日11:00,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14日-17日 每天9:00-16:30,想要报名的小伙伴们快来查看招生简章,详见↓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含中专、职校、技校)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7、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9月6日9:00-9月10日11:00
(2)网上报名地址:http://book020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2、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杨宅路199号东华大学东华创意园3楼
(3)现场确认方式:已在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来校,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艺术加试科目)和信息确认手续(含申请免试入学者),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和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单位工作证明或上海居住证。
申请免试入学考生还须出具士兵退役证或“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免试入学条件
凡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申请专升本免试入学。
招收专业
注: 专升本学习年限为2.5年至5年,高起本学习年限为5年至7年
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时间:10月27、28日
2、统一文化考试科目
(1)专升本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2)高起本
艺术(文科):语文、数学(文科)、外语、综合(历史、地理)
艺术(理科):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综合(物理、化学)
(外语科目设英语、日语两个语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任选一种)
3、艺术类加试科目
设计素描、设计色彩
考前辅导
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常年开设成人高考复习班,聘请有多年成考教学经验的老师任教。
需要参加辅导的考生请查询学院网站,联系电话62379068,62373259。
录取原则
1、经管类专业: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外语、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并且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单科外语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4、如报考专业上线人数不足20人而无法开班即调剂其他专业;如不同意调整志愿的,则退档处理,不再录取。
奖学金
凡正式报到注册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学习之星”荣誉称号:入学成绩总分在本专业排名第一的新生,可获得“学习之星”荣誉称号和新生奖学金500元。
模范新生奖:入学前五年内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新生,可申请模范新生奖;省部级及以上1000元/项,地市级500元/项。
入学后注意事项
1、学分互认:符合我校规定的职业培训证书可与课程学分互认,申请免考相关课程。
2、毕业与学位:在有效学习期内,符合学籍管理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可申请东华大学颁发的东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3、学习形式: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制,采用面授与网络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校不安排学生住宿。
4、考核方式:闭卷、开卷或论文考核,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特殊课程除外)。
5、退费办法:请务必妥善保管缴纳学费时学校出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无此票据者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东华创意园3楼(从杨宅路199号边门进入较方便)
咨询QQ:1093014204
微信号:dhucec
学院网站:http://cj.dhu.edu.cn
交通路线:公交71、48、911、141、776、57、1251路,轨道交通三、四号线虹桥路或延安西路站下,轨道交通十号线虹桥路站下。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