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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入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所有人,你有一份公告请查收

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区域教学研究、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中的研究、指导作用,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拟参加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博士,如有意报考者可先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材料给我院。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2021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拟聘学科

学科不限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等级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博士安家费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穗人才领字〔2020〕8号)、《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组通〔2019〕42号)等省、市相关文件政策,可享受一次性10万元的安家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入户、子女入学保障等优惠政策(申请人须符合文件规定的相关申请条件方可享受)。

四、招聘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不参加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五、递交资料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截止时间初定2020年12月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告),有意愿报考者请填写《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申请表》(见附件),并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发送至电子邮箱:69031106@qq.com。

(1)身份证或户籍本;(2)学历、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020)81583422,梁老师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20年9月4日欢迎加入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荔湾区教育发展教研院简介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荔湾区教师发展中心)是荔湾区教育局领导下集教科信训评五位一体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设置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中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教育技术中心、学前教育教学指导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党政办公室、教育综合实践改革办公室等“八中心两室”。

2013年5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我院秉承“师德模范、教研行家、教师益友”的院训理念,加强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促进资源整合,推进研训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科研、教研、培训、评价和信息技术服务“五位一体”的研修模式,在课程实施、教学变革、技术应用、教学研究、教研机制、均衡发展、质量评价等领域,以及在研究新样态课程再造项目,创建“4+X素养课堂”,“跨越式”课题试验,“二元五次”常态课校本研修方式等方面,走出一条区域教研特色之路。

我院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成为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建设中心,是区域内基础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服务、管理”中心,是区域教育决策的智库和区域教学改革的引擎,为区域教学质量的保障中心和区域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高地。

展望未来,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荔湾区教师发展中心),将为荔湾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引路、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