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关于察右前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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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察右前旗扶贫开发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5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基层工作。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要求考生为察右前旗户籍或父母、配偶为察右前旗户籍的均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二)报名地点:察右前旗扶贫办206室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用A4纸打印1份报名表,并粘贴二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
(四)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查询。
查询后,须打印《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提交,同时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二代)、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笔试、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不指定教材,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二代),准考证,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
4、蒙古族、鄂温克族、那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经审核确认后,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
(二)聘用
实行聘用合同制,签订用工合同,录取人员由旗扶贫办统一管理调度,派出到各乡镇做好扶贫档案建设、数据统计上报等具体工作。
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12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与扶贫办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2000元/月,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474-3901154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