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刚刚,泸州市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正式公布。
各位家长们关心的各种初升高问题,答案在这里——
重點
泸州市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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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什么时间报名和填志愿?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初中升学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一并进行。
具体时间为: 4月25日上午8:00至4月30日下午18:00,过期不再补报。
5月5日,打印学生志愿填报确认表,由学生签字确认。
除泸州市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市内未满十八周岁的同等学历的青少年、泸州户籍市外就读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但须在4月25日前持户籍或初中学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并在其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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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的构成及分值是怎样规定的?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初中升学考试由文化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三部分组成,总分760分。
(一)文化考试
1.中考初三年级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理科综合200分(其中理化合卷,物理95分,化学65分;生物40分),文科综合120分(其中品史合卷,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满分680分。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
中考体考内容由2个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和1个抽考项目共4个项目组成,总分为50分。
其中必考项目30分(必考项目一20分、必考项目二10分)、选考项目5分、抽考项目15分。
必考项目一: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必考项目二:1分钟跳绳
选考项目(学生自选):篮球绕杆运球、足球绕杆运球、排球垫球、原地正面投掷实心球、体操技巧(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抽考项目:立定跳远(已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抽定后公布)。
所有参加升学体考的学生在体育考试前必须进行体检,对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因身体健康问题(患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经区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可以免考,体育成绩计25分。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9年5月31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自定。
同一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半天内)连续完成。
(三)实验操作考试
实验操作考试总分30分,其中物理10分,化学10分,生物10分。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经区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可以免考,实验操作考试免考学科按学科总分50%计分。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9年5月6日-24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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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年初中升学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6月12日 上午9:00-11:00 语文(120分钟)
下午15:00-17:00 数学(120分钟)
6月13日 上午9:00-11:00 理化生合卷(120分钟)
下午15:00-17:00 品史地合卷(120分钟)
6月14日 上午9:00-11:00 英 语(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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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哪些学生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定向招生政策?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文件规定,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按50%比例实行定向招生。
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到非学校所在区县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县,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其余定向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的初中学校。
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城西校区的定向招生计划分别独立下达到各县区和江阳区的初中学校。
享受定向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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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归侨子女、见义勇为子女等享受5——20分的加分政策,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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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有哪几类?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有三类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志愿、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志愿。
学生可以报其中一类志愿,也可兼报其他类别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在4月25—30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在6月26—30号在泸州招生考试网( book020)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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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今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有何规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普通高中志愿分为三个批次,每批次一个志愿,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批次志愿或兼报其他批次志愿。
填报的各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必须是在本区县有招生计划的学校。
跨区县就读的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填报就读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按当地分数线进行录取。
泸州高中忠山校区、泸州高中城西校区分别独立招生,独立填报志愿,不能同时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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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民办学校高中招生有何规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从4月25日起,可以进行招生宣传、报名工作,待中考结束后即6月14日后可举行自主招生考试工作,6月21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在4月25日以后与家长签订的就读协议书方为有效。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鼓励考生报考民办学校,报考民办普高且被民办普高录取的考生,于6月21日前已到民办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体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不再列入公办普高的划线录取;未到民办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体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将该部分考生列入划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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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普通高中录取上有何规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次进行。
首先进行统一录取,其次招生学校可以在掉榜生中按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进行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市录取学生实际报到和学校自主招生情况,下达补录计划,再由学校在掉榜生中予以补录。
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和分数由前到后依次录取。
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
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任何普高学校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
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和城西校区分别按各自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独立划线录取。
普通高中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录取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在术科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文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后,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
凡被甲学校录取的学生,乙学校不得招收,市教育体育局不予注册学籍,并对乱招生学校按招生纪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