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人!沧州市最新事业单位招聘来了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6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有48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book020)、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book020)、沧州人力资源网(http://book020/gqgg/763879.shtml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服务于我县“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中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中小学教师岗1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17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岗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肃宁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肃宁县“三支一扶”计划,自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出台(2020年7月22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应考人员报考岗位仅限报考在肃服务期志愿服务的系统岗位,即:“支教”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岗;“支医”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基层卫生院岗;“支农”和“扶贫”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政府岗。
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打印《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报考乡镇中小学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参加此次招聘考试,聘用后单位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2年期限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期限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整到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报到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小二寸照片6张等相关资格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如实填写的附件《报名表》。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此次招聘公告,完全了解本次招聘要求和政策。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人员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时限为:9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前来报名地点查询考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
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进入考察人员的证件材料、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进行选岗。
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依次按学历较高者、取得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较早者、参加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时间较早者优先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
若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聘用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二)疫情防控时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要做好自身疫情预防工作。
同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可能出现调整。
请考生时刻保持电话通畅,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5579025肃宁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6日
详情登录:http://book020/view/detail.aspx id=18553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