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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专升本联合培养毕业证书新要求

各有关本科高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规范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籍学历管理

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专升本联合培养专业毕业证书上不得标注联合培养高职(专科)院校。

二、关于专升本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各高校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参照其升入学校当年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2022年专升本学生按照学校2020级相同本科专业收取学费。

独立学院已转设为公办高校的其学费标准按照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执行,民办学校住宿费按照学校实际成本确定。

三、关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各高校要科学制订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明确专升本人才培养目标及定位,要兼顾高职、适应本科,实现人才培养定位从技能应用型到技术应用型的过渡。

在构建专升本专业课程体系时,要遵循本科课程体系与高职(专科)课程体系纵向贯通、有效衔接的原则。

要合理确定专升本总学分、总学时,原则上两年学习期限毕业总学分不低于8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1200学时;三年学习期限毕业总学分不低于12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1800学时;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比:理工农医类不低于30%,其他类不低于25%。

联合培养专业要由本科高校牵头,会同高职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四、关于联合培养过程管理

专升本联合培养高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开展教学指导、教学评价、督导评估与学生管理等工作,确保联合培养工作规范、科学、高效运行。

要完善联合培养制度,由本科院校牵头,建立联合培养高校沟通衔接机制,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强化对联合培养学生日常管理,要在培养方案制定、教学管理、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就业指导与学籍管理等方面实现全过程管理与监督。

五、关于已转设独立学院招生

对已转设的独立学院,要以转设后的学校名称开展专升本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其颁发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根据教育部已明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统一实施,明确“以什么名义招录的学生,以什么名义发毕业证和学位证”在专升本学生毕业前,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并获批准,其他专升本联合培养事项参照赣教高字[2021]7号和赣教高字[2021]62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由教育厅负责解释。

其实要求不标注联合培养,也是防止就业歧视,本质上专升本联合培养也是就读本科,相信这个政策也能打消一部分同学的报考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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