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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事落马是意料之中的事,心里只有自己的私人领地和私心杂念,处心积虑地揩公家的油,这种人罪有应得,为纪委监委点赞!”谈起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自学考试办公室原主任彭德迟被立案审查调查,熟悉他的人除了唏嘘,更多的是拍手称快。
作为一名从人民教师岗位走上来的党员领导干部,彭德迟对考试再熟悉不过。本应秉公用权的他,却在人生的考场中忘记了初心、模糊了义利,答错了“公与私”考题,把手中公权力变成为自己、为家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慷公家之慨,肆意违规吃喝、滥发补贴
热衷于吃喝,热衷于拿公款做好人是彭德迟的一大特点。为了所谓的“工作需要”“人情往来”“交流业务”,他用公款行奢靡享乐之实,甚至洋洋自得地认为:“自考办账上资金较为充裕,接待高档点、吃得好点、喝得好点,来客高兴、陪客高兴、大家高兴,何乐不为?”
经查,彭德迟在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担任湖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自考办主任期间,自考办共发生70笔无公函、无事由、无审批等“三单一函”不全的业务招待,违规用公款支出52笔香烟、酒水、副食,共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40.5万元。
违规公款吃喝,吃掉的不仅是国家财产、党心民心,更是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彭德迟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却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顽固地认为“自古至今吃喝不犯法”。他坦率承认:“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与中央的要求整整滞后了三年。”
以“体恤”干部职工为名,彭德迟还拿公款收买人心,处处用钱办事,凡事用钱指挥人,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抛到一边。下班晚了一点,就发误餐补助;班主任管理的学生增加了一些,就增发班主任津贴;甚至,学生教材到了,需要搬进教室,就发教材搬运费……“这种滥发乱发现象,长期存在达7年之久,使得自考办人心散、思想乱,除了钱,谁也不认得谁。一个单位发展到如此地步,作为主要负责人,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彭德迟在忏悔录中深深自责,充满悔意。
攫公产入私囊,擅自处置、随意侵占财物
高校是国家的人文重镇、知识灯塔,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人们心目中只应有书香不应有铜臭的“一方净土”。继续教育学院本应体现教育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但实际上在办学中偏离了这一方向,转而以创收为目的,追求营利。在这样的一种导向下,彭德迟利用职务便利,贪尽公家的便宜。
2010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间,彭德迟多次通过本人或由他人代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2部家庭座机和1部私人手机的25笔通讯费用,共计6145元。连个人所得税,他都挖空心思让公家“掏腰包”。在自己和员工相关工资、福利等报酬均足额发放到位后,彭德迟决定安排工作人员,用自考办资金缴纳应由其个人及单位职工自行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合计52.8万元。作为责任人的彭德迟,所得税占比很高,自然占了大便宜,一个人就揩掉公家油水24.8万元。这些都是彭德迟授意或签字同意的,他自己反思“一签就签下了公私不分的证据,签下了自己做人做事的底线,签下了自己今天的穷途末路”。
为了让公款流入私人腰包,彭德迟还打起了购买教材的主意。2012年以前,自考办插班生教材是由黄石理工学院教材科供应的,但随着插班生越来越多,彭德迟认为有利可图,便借着妻子开书店的便利,直接将自家的同方书店指定为教材供应商。由同方书店先从武汉图书城南鸿雁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以折扣价采购,然后再以原价转卖给自考办,4年时间里,彭德迟自家的书店从中获得折扣差价13.8万元。
变公权为私器,破坏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一个党员干部作重大决策时,必须坚持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避免盲目性。可我恰恰在自考办近年来的好多决策上,都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自考办和我走到今天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彭德迟坦述,这些年来,他独断专行,我行我素,遇事不同大家商量。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人员薪酬和奖励资金发放、人员招录聘用、重大事项决策等“三重一大”事项也不与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均由彭德迟个人说了算,严重违反议事规则。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彭德迟为扩大招生规模,私自决定委托黄石市华夏教育服务中心代理自考办招收全日制本科自考学生,并支付包干费用。明知华夏教育使用违规取得的非税通用票据逃避缴纳税款,彭德迟仍审批同意自考办支付招生费1207.9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流失96.97万元。
公款姓公,公权为公,如何规范处置,体现的是党员的党性和纪法观念。国家有关法规对财务管理和资产处置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不能投资高风险的证券市场。彭德迟在未经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集体研究和湖北理工学院党委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列支自考办资金,在单位银行账户内3次购置理财产品共计1100万元;擅自将自考办资金3305万元分7次转出账户作定期存款。借公款之名,行一己之私。彭德迟及其妻子名下证券市值3545.9万元,均未向组织报告。“为什么这么做?就是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国家,置制度于不顾,错误是严重的,教训是深刻的。”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戴杰说道。
2018年7月,彭德迟被黄石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彭德迟在担任湖北理工学院(原黄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自考办主任、武汉理工大学黄石函授站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擅自处置自考办公款,违规处置函授站剩余资产;贪污公共财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税收流失。2018年10月,彭德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贪污犯罪、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点评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全面从严治党,“公”与“私”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抉择,是考量初心和党性的必答题。如果“公”与“私”两个口袋分不清,就会像彭德迟这样,把公款、公产、公权用于满足私欲、私利、私心,在物欲横流中迷失初心、忘记使命,最终走上违法乱纪之路。
公私一念间,荣辱两重天。彭德迟的违纪违法事实告诉我们,贪一分公款,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公私分明是基本操守,公而忘私是崇高境界,必须厘清“公”与“私”的界限,以赶考的决心,答好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的每道考题,交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