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全国教育考试教材网
商品分类

2023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宁波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国家代码:50559,浙江省招生代码:453。

第四条 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邮编:31501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只安排浙江省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招生目录、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3年招生专业信息一览表

层次

拟招生专业名称

学制(年)

总学费

考试科目

高起专

(函授)

学前教育

2.5

8100

语、数、外

大数据与会计

2.5

81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8100

市场营销

2.5

81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8100

第八条 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2023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平、公正、公开执行录取工作。

第十条 对各类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一般为英语。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3年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是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成人高考招生及其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宁波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在校学生经过学习和考核后,各方面都符合培养要求,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盖章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