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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北周墓志中的“边缘人”

近年来以碑志为主要资料的个体生命史研究,多关注“边缘人”的历史。这些“边缘人”在传世文献中籍籍无名,出土材料有助于还原他们的生平,使后人得以了解以往不为人知的人生。

多文本交织的个体生命史

近年来以碑志为主要资料的个体生命史研究,多关注“边缘人”的历史。这些“边缘人”在传世文献中籍籍无名,出土材料有助于还原他们的生平,使后人得以了解以往不为人知的人生。然而,包括墓志在内,中国古代关于个人生平的资料,几乎都是基于个人在政治体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的。政治体内部的中心与边缘,是多重而相对的,上至皇帝下至奴隶,所有人的生命历程都被打碎,融入线性的历史叙事中,个体生命沦为历史事件的注脚,每个人都难免在历史文本中沦为边缘人(例如皇帝作为储君时的经历,一般不会详细保留在本纪中,因为本纪中的皇帝是在位年代的代名词)。整合零散的文本,还原被政治身份定义、被政治时间打碎的人生,在以个人生活为中心的叙事框架中重新发现历史细节,以及从前未曾引人注目的联系,或许有助于让个体生命史研究获得超越个案积累的意义。以下试以元罗为例,还原在文本边缘游走的人生。

元罗是北魏江阳王元继次子,亦即孝明帝朝权臣元叉之弟。其人一生转仕北魏、西魏、萧梁、侯景与北周,事迹散见魏、梁、周、齐诸书,南、北二史甚至《隋书》。南北朝后期政局变动频繁,转投他国避难者不在少数,但未有如元罗一样能在五个政权保持名位不堕的人。元罗的行迹决定其生平资料的多源性,史料的多源反过来又使得后世对元罗的了解呈现为零星的碎片。填补诸家史籍的叙事缝隙,描绘元罗相对完整的人生图景,本就是有价值的史学工作。然而,囿于集团、群体研究的偏好,现代学者多将元罗视作入梁元魏皇族的一员(综述见张宇阳:《入梁之元魏皇族研究》,扬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或将其经历作为北周优待元魏宗室的例证(王永平:《北朝后期元魏皇族人物之境遇》,《社会科学战线》2017年第8期),未将其生平作为个案进行研究。笔者认为,萧梁不可能对来奔的元魏宗室秉持一视同仁的政策,北周亦不会优容所有拓跋家人,而是根据他们各自的利用价值与威胁程度区别对待。去除北魏皇族的身份标签,从家庭史甚至个体生命史的角度观察元罗的生平与形象,是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

元继及其家族成员

从家庭史视角研究元罗个人,适当的考察起点便不再是他的五世祖道武帝拓跋珪,而是他的父亲元继。为便于讨论,本文将元继夫妇及其男女子孙、男性后人之配偶视作元继家族成员。传世史籍中关于元继家族的资料集中于《魏书》《北史》的《道武七王传》,与元罗有关的出土材料则主要有元继墓志、元继次妃石婉墓志、元继长子元乂(即元叉)墓志、元叉妻胡玄辉墓志、元罗弟元爽墓志以及元罗姊夫/妹夫李挺墓志(本篇所有墓志出处从略)。本文将通过解读以上材料,钩稽元罗的人生经历,讨论与其人行迹有关的政治史、社会史问题,并用拆分单元的方法,观察庞大姓族中各个小家庭的生存状况,以期为中古家庭史研究提供可资参考的案例。

元继墓志

元继次妃石婉墓志

元乂墓志

胡玄辉墓志

元爽墓志

李挺墓志

元罗的一生,不仅仕历富有传奇色彩,相较于其他元氏宗室而言,其家庭生活亦极具特殊性。由于元罗的神道碑与墓志皆不见于世,史传又不记其享年,目前只能根据其长兄元叉与三弟元爽的墓志,推断他生于太和十年(486)至景明二年(501)间。除《道武七王传》所见元叉、元罗、元爽、元蛮、元爪五兄弟外,据《李挺墓志》,元继第三女名曰阿妙,可知元继至少有五子三女,另有一女嫁与侯刚长子侯详(《魏书》卷九三《恩幸传》,点校本平装修订本,中华书局2018年版,2174页)。较之于子女信息的相对完备,元继的配偶情况不甚明朗。《石婉墓志》称志主为元继次妃,元继去世后,主持葬事的元罗、元爽、元蛮等人未将石婉迁祔(石婉墓志于1909年出土于洛阳城北张羊村西,而元继墓志1927年出土于洛阳城东大杨树村,参郭玉堂:《洛阳出土石刻时地记》,大象出版社2005年版,14页,40页),显然元继正妃另有其人。由元叉、元罗的本名夜叉、罗刹推断,元罗的生母应该就是江阳王继的正妃,她是一位佛教信仰者。在她的影响下,元叉“少好黄老,尤精释义”(语出《元乂墓志》)。《元乂墓志》写道,太妃去世后,元叉“哀毁过礼,几于灭性”。在父亲的劝慰下,元叉才从悲痛中苏醒过来,恢复进食。如果志文是按照时间顺序叙事,则江阳王正妃去世于元叉起家之前,年少的元罗和兄长一起经历了早年丧母之痛。元继则在正妃死后另娶继室,这位后妻一直活到东魏时(参《北史》卷一六《道武七王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600页。传中称元蛮仕齐为兼度支尚书,由于不为继母服丧,遭到御史弹劾。但《魏书》本传称元蛮武定末位至光禄卿,可见“仕齐”只是史终言之,或是仕于东魏北齐的笼统说法)。

尽管本文有意将元继视作一个小型家族的始祖,但仍有必要讨论元继的先世,因为元继对先世的追述能够影响其后人对家族历史的认知。元继的本生曾祖为道武帝第三子阳平王熙,拓跋熙次子拓跋浑出继道武第七子广平王连,受封南平王,南平王浑即元继的本生祖。在南平王浑后人元倪、元玕、元洪敬等人的墓志中,广平王连都被视作南平王浑之父,这种追述合乎礼制,亦与宗室属籍的记录相符。元继本人作为南平王浑世子拓跋霄之次子,再次经历宗支转移。皇兴二年(468),献文帝指定年方五岁的元继出继伯祖江阳王根,元继在制度上成为道武第八子京兆王黎的后人 [《元继墓志》云:年十八,以皇兴二年出后伯祖江阳王,即以其年袭承蕃爵,奉荷承构。“年十八”是中古墓志常见的程式化书写,用以夸饰志主年少有为,未及弱冠已取得入仕资格,未必符合事实。元继薨于永安元年(528)十月壬子,墓志云“春秋六十有四”。按照古人最常用的年龄计算方法,元继应当出生于和平六年(465),但元继三弟元倪墓志称志主卒于太和二十一年,春秋卅四,则其人生于和平五年。若墓志对两人享年的记录皆无误,则元继亦生于和平五年。《魏书》卷一六《道武七王传》亦称“显祖以南平王霄第二子继为根后”,见465页] 。然而,江阳王根无子,京兆王黎一支绝嗣(若江阳王根有兄弟,献文帝不会从京兆王黎同母兄广平王连的后人中寻找绍封人选,由此亦可推测皇兴二年时南平王浑仅有一子,即拓跋霄),年幼的元继必定被抚养于本生父拓跋霄家中,与长兄元纂、三弟元倪以及排行不明的弟弟元罗侯、元长生、元安平等人一同成长(元罗侯见《道武七王传》,元长生为元洪敬墓志志主之父,元安平见《册府元龟》卷二八四《宗室部二三·承袭三》,中华书局1960年版,3345页)。元叉、元爽的墓志中皆未提及法理上的祖先京兆王黎与江阳王根,或许源于元继对本生家庭的认同。《元爽墓志》云“祖明德茂亲,冠冕当世”,显然不是称说江阳王根的名望,而是主持元爽葬事的家人授意墓志撰者所作的对南平王霄的评价。

元继的早年经历,本传与其墓志皆语焉不详。由其长子元叉生年可知,太和十年以前元继已经成婚。元叉出生的第二年,南平王浑去世,六年后南平王霄亦离世。如果元罗生于太和十七年二月以后,他就没有机会见到自己的祖父(南平王霄薨于太和十七年二月,见《魏书》卷一〇五之二《天象志二》,2574页)。南平王霄去世时,正值北魏迁都前夕。而立之年的元继为本生父齐衰一年后,便携家人南下洛阳,而其长兄南平王纂在三年丧期满后并未南迁,景明元年薨于平城,三弟元倪南迁后不久便在洛阳照明里的新家中去世(见《元倪墓志》)。元长生亦徙家于洛阳,其子元洪敬日后出身宣武帝挽郎,与从兄元叉不无关系。

迁洛以后,元继一家似未与本生昆弟的家庭聚族而居。元倪家所在的照明里,即元琛墓志、王温墓志所见昭明里,此里位置不详。元倪第三子元玕去世于正始里宅,正始里是元玕与兄弟分家后住址所在,抑或由昭明里改名而来,亦无法确知。元继一家则住在永康里。《洛阳伽蓝记》记载,永康里在西阳门内御道南,里内有领军将军元乂宅。《元乂墓志》称,元叉宅第被包围的当天夜晚,元叉在请示父亲后,方打开宅门迎接前来赐死自己的使者,同时被赐死的还有第五弟给事中山宾,元山宾即元爪。《魏书》本传云“叉及弟爪并赐死于家”,可见元叉一门都住在永康里的宅第。熙平年间(516-518),胡太后与孝明帝多次到访元继宅,此时的元继宅或即日后见载于《洛阳伽蓝记》的元乂宅,但不知元继一家是否自迁洛之始即住在永康里。少年元罗也许对平城旧京毫无印象,却见证了新都洛阳的成长。

元继一家的扶摇直上

元罗本人的故事,大概可以从孝明帝熙平年间讲起。即使他与三弟元爽同年出生,此时也已达到婚龄,可惜元罗的配偶在现存史料中毫无踪影。元罗子嗣亦无闻(《隋书·元善传》将元叉孙元善记作元罗之子,洪颐煊《诸史考异》已辨其误,参《隋书》卷七五《儒林传》,点校本平装修订本,中华书局2020年版,1915页;洪颐煊著,冯先思点校:《洪颐煊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第1册318页),其后代可知者仅有一女,嫁与顿丘李庶(《北史》卷四三《李庶传》,1605页)。李庶即李平之孙,李谐之子。读史者对此人的印象,大多来自他控诉魏收等人修史不公。《北史·李庶传》称,其人“生而天阉”,脸上没有胡须,因此被崔谌嘲弄。“天阉”恐怕不止脸上无须那么简单,在《北史》本传中,李延寿还采信了李庶死后托生为女、受其妻元氏抚养的故事,可见李庶本无生育能力,才会受到时人戏谑。即便如此,元罗的女儿仍然嫁给了李庶。这桩婚事若发生在元罗降梁以前,则出于元罗对李庶的照顾,反之则是李谐对元罗之女的收留。值得注意的是,元继一家与李平家族的联姻不止一例。据《元爽墓志》,元爽的妻子正是李平的女儿。元爽夫妇的长子元德隆生于正光二年(521),元爽时年廿一,结婚当在正光元年或之前不久,其时李平已去世,主持婚事的应是李平长子李奖。日后元罗出任青州刺史,李奖作为宾客随行。其人又被视为元叉的党羽、亲待(《魏书》卷六五《李奖传》,1581页;另参《魏书》卷五七《崔孝芬传》,1385页),这种政治关系与元继、李平两家的婚姻关系相辅相成。

熙平年也是元继一家在政坛扶摇直上的开始。此前元继只是皇帝的远亲,是宗室中的边缘人。宣武帝时,元继虽位至三品,官居度支尚书,但在永平三年(510)十二月受御史弹劾被除名。直到延昌四年(515)九月胡太后掌权,元继才得以恢复官爵。元继一家时来运转,是因为元叉娶了胡太后的妹妹胡玄辉。胡玄辉生于太和十六年,比元叉小六岁,他们的结合应在正始三年(506)前后。熙平、神龟(518-520)间,元叉长女夭丧,胡太后下诏追赠乡主,可知此女应为胡玄辉所生。诏书中称元叉长女去世时“年垂弱笄”(《魏书》卷一六《道武七王传》,468页),即年仅十四岁。她的存在,有力地证明了胡玄辉就是元叉的第一位正妻。元叉与胡玄辉结婚,并不是他在胡玄辉的侄子被立为皇太子后审时度势的选择。熙平元年,胡玄辉为元叉诞下嫡子元亮。此后十余年间,胡玄辉与胡太后的姊妹关系,深刻影响了元继一家的政治命运。

《魏书》本传记录了元罗出任青州刺史以前的历官:起家司空参军事(七品下阶),转司徒主簿(六品上阶),领尝食典御、散骑侍郎(五品上阶)、散骑常侍(从三品)。据《魏书·王世弼传》,元罗还曾任直閤将军,事当在神龟年间。对比元叉在熙平前后的仕历,应当可以推断,元罗起家的时间不会早于延昌(512-515)。元叉在世宗朝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七品上阶)(《元乂墓志》称元叉“初除散骑侍郎”,“以亲贤莫二,少历显官”,是墓志谀辞),胡太后掌权后,有意加以重用,元叉方得除通直散骑侍郎(从五品上阶)。由是可知,元罗从司空参军事转为司徒主簿,亦当在胡太后临朝时。他在司徒府任职时的府主,很可能就是广平王元怀,但广平王故吏的身份似乎对元罗在孝武帝一朝的仕途无甚影响。至于他的府主司空,可能是在延昌四年二月至八月间短暂担任司空的元怀,更有可能是自延昌元年至四年长期官居司空的清河王元怿。

熙平二年元怀去世,元罗在三四年间位至散骑常侍。《魏书》本传称元罗“虽父兄贵盛,而虚己谦退,恂恂接物”,因此博得了良好的声誉。正光元年,元叉囚禁胡太后,把持朝政。大约一年后,元叉以元罗接替清河崔休任青州刺史(元罗任青州刺史的起止时间,可参吴廷燮:《元魏方镇年表》,《二十五史补编》,中华书局2010年版,4542页),并为年仅十岁的庶长子元颖(字稚舒)娶了崔休的女儿(事见《魏书》卷六九《崔休传》与《元乂墓志》)。元罗亦笼络了一批名士,史称“叉当朝专政,罗望倾四海”。元罗任青州刺史时,赵郡李曒为平东将军府长史,河间邢卲为府司马,北海王昕、顿丘李奖为宾客。府僚皆才名之士、一时之选,文人雅集必不可少。《北史·邢卲传》记邢卲在青州“终日酣赏,尽山泉之致”,应非独往,而是与好友王昕等人同乐。身为刺史的元罗,并未在文事之外放松武备,本传称“时萧衍遣将寇边,以罗行抚军将军,都督青、光、南青三州诸军事”,防区为整个山东半岛,主要任务是应对萧梁边州派遣小股军队从海上袭扰。《魏书·崔祖螭传》记载,元罗命崔祖螭率众讨海贼。“海贼”就是居住于岛上、时或登陆抢夺物资的边境武装势力,他们常常受到梁魏双方边将的收买,以侵扰对方边境。

元罗的幸运

六镇、关西大乱初起时,元罗应当仍在青州刺史任上。《魏书》本传记载,罢州后,元罗入朝任宗正卿。本传接下来就说孝庄初的事情,完全没有记录元罗在孝昌至武泰间(525-528)的历官。很显然,元罗与父亲元继都是因为元叉被黜而废于家。孝昌元年(525)四月,胡太后重新摄政,元叉被除名。元继及诸子并受牵连,免官居家。次年三月二十日夜,元叉与元爪以谋反罪被赐死于家。元罗为求保命,竟与嫂嫂胡玄辉私通。或许出于胡玄辉的求情,胡太后才没有进一步追究谋反者家属的责任。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元叉的倒台给元继家族带来重创,但元继与元罗三兄弟竟因此躲过河阴之变。如果元继父子没有被免官,他们一家将会在武泰元年(528)四月十三日惨遭灭门。

幸运的元罗在四年间的两次大劫中保住了性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死去的元叉再次给幸存的家人带来好运。由于当年元叉对尔朱荣优待有加,尔朱荣掌权后,恢复了元继的官职。同时,右仆射元顺被杀(见《魏书》卷一九中《景穆十二王传中》,555-556页),元罗得以继任。建义元年(528)五月初,元罗被任命为东道大使,安抚东境反对尔朱荣的势力,任命亲信为新的地方长官。对随后几年的北魏政治而言,元罗此次东行最大的成果,就是招降了高乾兄弟(《北齐书》卷二一《高乾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290页)。对元罗个人而言,任用父亲的故吏冯元兴为本郡太守,反倒是更重要的安排。永安元年(528)十月,元继去世,元罗请来冯元兴为父亲撰写墓志序文,并请父亲的另一位故吏太常卿王衍撰写铭文。次年五月,元颢入洛,元罗的好友河南尹李奖受元颢任命,前往徐州镇抚反对势力,被羽林军与城民杀害。若无此事,《元继墓志》有可能如作于一年前的《王诵墓志》那样,由王衍撰序,李奖撰铭。元颢入洛期间,元罗应随孝庄帝逃到了河内。七月,元颢被赶走,元罗随皇帝回到洛阳。八月十二日,在元罗的主持下,元继被安葬于洛阳之西山。

元继死后,元罗可能并未服满三年丧期。《北史·尔朱荣传》记载,永安三年,元罗仍在尚书右仆射任上,与城阳王元徽、侍中杨侃、李彧等人皆参与孝庄帝刺杀尔朱荣的密谋(此据《北史》卷四八《尔朱荣传》,1759页)。尔朱兆入洛后,元徽、杨侃俱遭杀害,李彧虽得逃免,但其父李延寔被害,而元罗竟毫发无损,在前废帝朝继续任尚书右仆射,其弟元爽亦在此时累迁至卫将军,就连胡玄辉也被册拜为江阳王太妃。太昌元年(532),高欢拥立孝武帝,元罗升迁至尚书令,但不久后就被出为梁州刺史。仕途受挫尚在其次,元罗肯定不会料到,此去梁州竟是与继母、大嫂、弟弟等家人的永诀。永熙二年(533)二月,元爽去世,至十一月方下葬,而三月时元宝炬已接替元罗任尚书令。无论弟弟去世时元罗是否仍在洛阳,他必定无法出席葬礼。此次出镇边州,元罗是否携妻同行,已不得而知。至于他的儿子是否留在洛阳,甚至他是否有儿子,仍然是未解之谜。

永熙三年,孝武西迁,远在梁州的元罗被迫与留在洛阳的家人分隔东西,但对元罗个人而言,早早被外调,反而使他避开了孝武帝与高欢的正面冲突,不必在危急关头做出抉择。从后来元罗在萧梁的经历看,他根本没有回到东魏境内的打算。况且梁州在西魏腹地,东西分裂后,即便元罗想要东归,也没有逃离的办法,他只能暂时归附于西魏。《魏书》本传却不记元罗“没关西”或“陷关西”,而是称其人懦怯,“孝静初,萧衍遣将围逼,罗以州降”。显然,从东魏北齐的立场看,元罗陷关中未成定局已生变数,他和梁州自然都应当归属于代表大魏正统的本政权。《周书·文帝纪下》于大统元年(535)叙事极为简略,其中未及梁州失陷之事,可能是由于西魏史职未备,史事阙载在所难免。李延寿修《北史》,则将梁州失陷事置于《西魏文帝纪》,系于当年七月,显然有误,七应为十一之讹。

魏梁州治汉中。关于萧梁取汉中之战,《梁书》的记载较为详备。《武帝纪下》云,大同元年(535)十一月壬戌,北梁州刺史兰钦攻克汉中,魏梁州刺史元罗降(点校本平装修订本,中华书局2022年版,89页)。《梁书》所见北魏分裂后的“魏”皆指东魏,大概当时梁人亦认为北魏的分裂未成定局,姚察父子沿用原始记录而未改。《兰钦传》称兰钦生擒行台元子礼(西魏扶风王元孚之兄,见《北史》卷一六《太武五王传》,613页)、大将薛儁(即薛怀儁)、张菩萨,元罗遂降。据《魏书》列传,与元罗同陷江南的人,还有其开府长史邓跻,以及梁州别驾、汉中太守姜永。薛怀儁入梁未久即求归东魏,梁武帝将其放还。邓跻入梁三四年后去世于江南,其子邓孝绪将灵柩护送回邺城。同时期入梁的贺拔胜、独孤信等人也主动要求回到关中。元罗既不想去邺城,也不想去长安,情愿留仕萧梁。大同二年五月,元罗受封东郡王(《南史》卷七《梁本纪中》,中华书局1975年版,212页;《北史》本传则记元罗封南郡王),出任青、冀二州刺史,边境对面正是自己昔日的防区。自魏末大乱以来,萧梁多次扶持元氏宗王,支持北伐,但元罗到任的同年,南梁便与东魏媾和[《梁书》卷三《武帝纪下》称大同二年十二月壬申,魏请通和,诏许之。次年七月癸卯,魏遣使来聘。《魏书》卷一二《孝静纪》记载,天平四年(537)七月甲辰,遣兼散骑常侍李谐、兼吏部郎中卢元明、兼通直散骑常侍李邺使于萧衍。两书所记遣使日期仅相差一天] 。此后两国相安无事,元罗平安度过任期后回到建康。大同六年五月,梁武帝以元罗为右光禄大夫。元罗在建康度过了人生中最是无忧无虑的八九年。

晚年北归

梁魏停战后,亲家李谐、好友王昕、老熟人李象、李浑都曾以使者身份来到南梁(李象、李浑是元罗任东道大使时所署子使,见《北齐书》卷四五《文苑传》,605页),但元罗未必有机会与他们见面叙旧。元罗与南梁君臣、僧侣的交游状况,目前亦不可考。

好在元罗在江南也算不上举目无亲,即便身边没有妻儿,至少还有侄子一家人。元叉被杀后,时年十五岁的庶长子元颖可能并不受嫡母胡玄辉的喜爱,再加上前途无望,于是携妻崔氏南奔萧梁。大同六年,元颖的儿子元善出生[据《隋书》卷七五《儒林传》,元善在高颎得罪后不久去世,时年六十。高颎被免,事在开皇十九年(599)八月,若元善享年无误,其人当生于大同六年。传称元善“少随父至江南”,不确]。元罗肯定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还会回到北方,这位侄孙也将和自己在北方重聚。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打破元罗平静生活的,是席卷江南的侯景之乱。太清二年(548)八月,侯景举兵反梁,十月已兵临建康城下。元罗虽在九月时加镇右将军,但他无需率军御敌。次年,侯景攻陷宫城。此时元罗已是入梁元魏宗室中年事、名位最高者,受到侯景的优待,被封为西秦王,与王克并为仪同三司,两年后位至太傅(见《梁书》卷五六《侯景传》,949页)。《南史·侯景传》评价,王克、元罗、殷不害、周弘正等人在侯景政权中“虽官尊,止从人望,非腹心任”,从中亦可窥见,元罗在南方也预于名流,有一定的声望,这种声望并不完全来自他的出身。

据《北史》本传,侯景自立后,以元罗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令,改封江阳王。江阳王名号并不高于西秦王,《北史》的记载若非出于误采异文,则是本自元罗北归后的陈述(元罗之所以自称被侯景封为江阳王,目的是暗示宇文泰让自己承袭父亲元继之本封)。梁元帝太清六年(552)三月,王僧辩击败侯景,此时元罗尚在建康[见《资治通鉴》卷一六四《梁纪二〇》元帝承圣元年(552),中华书局2011年版,5178页]。一个月后,西魏达奚武平南郑,汉中重新归于西魏治下(见《周书》卷二《文帝纪下》,中华书局1971年版,33页)。此时宇文泰想起了十七年前降梁的元罗,便向梁元帝索要此人(《北史》卷一六《道武七王传》,600页)。于是元罗被遣送长安,受封江阳郡王。不久后,侄孙元善亦从南梁回到长安。此前元善之父元颖已经在江南去世,元善成为元罗晚年身边唯一的男性亲属。其人与晚年元罗的交集,是元罗生命史不可或缺的部分。

元善全名善住,善住是佛教信众之家常用人名。元叉对佛教的笃信,可能对元颖有所影响,他才会为儿子取名善住。至于元善的母亲崔氏,可能也是佛教信徒。北朝时期,本自佛教的人名,常被视为俗名、小名,元善住双名单称,可能不仅是史书省称,亦反映时人对名号雅驯的追求,因此本文仍称此人为元善。关于元善北归的时间,《隋书》本传称“及侯景之乱,善归于周”,显然不确。《北史·道武七王传》记载,元善北归在元罗之后,元罗把江阳爵号让给元善,宇文泰改封元罗为固道郡公。《隋书》又云,元善受封江阳县公,若记载不误,则元善很有可能是在于谨平江陵后回到北方。魏恭帝二年(555),宇文泰将西魏宗室诸王皆降为公[《资治通鉴》卷一六六《梁纪二二》敬帝绍泰元年(555),5238页],元罗由江阳郡王降为江阳郡公。元善受元罗爵,由郡公再降一等,遂为县公。元善北归时,元罗应已年逾花甲,此时两人是彼此唯一的男性亲属,元罗提携元善,元善奉养元罗,又受其爵位,侄孙俨然子嗣。《隋书》误以元罗为元善之父,算是情有可原。《北史·道武七王传》杂采《魏书·道武七王传》与《隋书·元善传》,虽明辨元善之父是元颖而非元罗,却以为《元善传》所见征北大将军、青冀二州刺史也是元颖在梁历官,显误。

元罗北归时,正值魏周禅代之际。他亲历元钦被宇文泰废杀之事,心里很明白,元氏的统治已不会长久。复姓拓跋、降爵为公,对饱经沧桑的元罗已不算大风大浪,他不会像元子孝那样纵酒度日,加速死亡(参《北史》卷一七《景穆十二王传上》,631页)。魏周禅代后,元罗迎来他人生中最后的幸运。周元年(557)二月丁亥(十四日),宇文护以元氏宗室参与赵贵谋反为由,将西魏皇帝子孙屠杀殆尽,少长无遗。次年,北周为安抚元氏宗室,便在元魏宗室中选择可以继绝世的人。由于前朝宗室近属位居柱国、大将军者皆已去世(诸人见《周书》卷三八《元伟传》,689页),骠骑、开府、少师元罗竟然得到成为元魏帝室后嗣代表人的机会。周二年九月,元罗被封为韩国公。当时封国名号已有赵、楚、卫、燕、梁、晋,大抵皆与得爵者的郡公封邑有关(赵郡公李弼封赵国;南阳公赵贵封楚国;河内公独孤信封卫国;常山公于谨不得封于赵,遂封燕国;彭城公侯莫陈崇封梁国;中山公宇文护不得封于燕、赵,遂封晋国),但韩国与元罗的郡公封邑江阳、固道皆无关,而是源于魏都洛阳。北周有意模拟周朝分封秩序,但绝不会封元罗为周国公或魏国公,于是退而求其次,以地近之国封之,元罗由此得封韩国。

周武帝天和三年八月二日乙丑(公元568年9月9日),年逾古稀的元罗在长安去世,他大概是元继家族同辈中最后去世的人[胡玄辉去世于北齐天保八年(557)。《北齐书》卷四八《外戚传》(668页)称元蛮躲过天保十年对元氏的诛夷后“寻病卒”,但据《北史》卷一四《后妃传下》(522页),元蛮在河清三年(564)高百年被杀后仍在世]。元罗死时并无子嗣,侄孙元善亦未得袭韩国公。次年五月,北周改以魏广平公子元谦为韩国公。广平公即元赞,其人为元怀之孙,元悌之子,亦即北魏孝武帝元脩之侄[《魏书》《北史》皇子传皆不记孝文五王后嗣,此据《魏书》卷八五《文苑传》(2025页)、卷一〇四《自序》(2527页)。另参《新唐书》卷七五下《宰相世系表五下》,中华书局1975年版,3401页]。孝武帝被杀后,宇文泰有意立年幼的元赞为皇帝,被濮阳王元顺谏止[事见《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传》,568页。传称元赞“年德并茂”,显误,当从《资治通鉴》称其人冲幼,改为“年德未茂”。参《资治通鉴》卷一五六《梁纪一二》武帝中大通六年(534),4949页]。元赞在西魏位至十二大将军,降爵为郡公后去世,时间在恭帝二年至周二年间。与立皇帝相比,立二王三恪无需选择近属,北周为何不让元善袭爵韩国公,实在耐人寻味。至于《元和姓纂》中冒出的元罗曾孙元灵遵,应是出自攀附(林宝撰,岑仲勉校:《元和姓纂》卷四,中华书局1994年版,424页)。由于元谦子孙在周隋两朝世袭韩国公,又是北魏皇帝母弟之后,唐玄宗重立三恪,“封后魏孝文十代孙元伯明为韩国公”(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七四《礼典三四·沿革三四·宾礼一》“三恪二王后”条,中华书局1988年版,2029页),元伯明便攀附元谦,而不攀附身为北魏宗室远属的元罗。元伯明伪造的世系得到官方认可,最终载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成为权威谱系,以至于刘浦江先生误以为元谦是始封韩国公者(刘浦江:《正统与华夷: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4页)。

结语

研究中古大姓人物,习以为常的起点是追寻该人物见于正史列传、姓氏文献或石刻文字中的祖先,以确定其人所属的家族与支系。然而,由于攀附行为的普遍存在,溯源思维有时会导致学人将中古家谱及其衍生文献(如《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等)奉为权威文本,从而不自觉地为谱系制造者圆谎。避免落入溯源陷阱的方法,是将家族视作个人、家庭等小型单元的衍生物,通过考证重新确定研究对象中可靠的近亲关系,进而将看似绵延不绝的姓族世系拆解为若干个兴亡有时的小型家族或家庭。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同姓人物的联宗行为,有助于理解家族的扩展与郡望的生成。[笔者此前关注过的同姓联宗者,有北魏李洪之与李峻兄弟、赵修与赵邕,西魏于谨与唐瑾(赐姓万忸于氏),其他案例详参《西魏北周墓志中的被隐诛者》中所引孙正军文(待刊)。更多的联宗行为没有被揭露,隐藏在家传的附传中。这些虚构的血缘,往往托名族人关系。]

本文虽未讨论唐以后元行冲、元稹等人对元氏世系的重新书写,但至少展示了拆解姓族方案的可行性——即使是由制度保障身份的皇室,也可以分解为若干个家庭或小型家族。小型单元的互动(结合与分离、庇护与依附、协作与竞争),或许可以成为郡望、房支以外观察家族的一种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