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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一男孩多年贼性不改 18岁获刑拘“成人礼”

东楚晚报记者 万经煌 通讯员 卢雯

大冶一男孩当惯偷,屡次伸手偷东西不收手,无视法律对其18岁前的保护教育,终于在今年满18岁后亲手送了自己一份刑事拘留的“成人礼”。

10日,记者从大冶市公安局获悉,大冶男子段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8月3日凌晨5点半,大冶黄狮海街新文化宫附近一家网吧内,一名通宵上网的女顾客向网管反映,称自己的手机被偷了。

通过查看网吧里的监控视频,网管发现是一名穿黄色T恤的男子趁该女顾客打盹之际,将其桌上一部红米手机顺走。

“这伢儿老偷东西,整条街怕是没人不知道他。

”网管一眼认出这是经常出入网吧的一名惯偷,但叫不上名字。

上午10时许,下夜班回家的网管在路过拐角一家游戏机室门口时瞥见黄T恤的“手机贼”正在里面打电玩,上前拦住他。

“我让他把女顾客的手机退回来,这事儿就不追究了,他说手机不在身上,叫他回家去拿,他不肯。

”苦口婆心劝了了半天,对方还是不肯认错,网管最终无奈报警,并打电话通知失窃手机的女顾客前来。

东岳路派出所副所长张炳水带领民警严岷江、罗建军、范焱迅速赶至现场,一眼认出这名男孩是茗山乡的段某。

原来,只有小学文凭段某,从小就混迹社会成为惯偷,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抓获,但都因年不满18岁而未负刑事责任。

民警将段某带回派出所,段某不仅对自己偷盗女顾客一部红米手机供认不讳,还一口气供出自己2014年以来在大冶城区各宾馆、网吧偷盗手机、现金及其他物品共23起的犯罪事实。

今年4月,段某已经满了18岁,依据法律,段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