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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浠水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浠水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警队建设,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浠水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公安机关,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警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⑴巡特警辅警(38人):限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⑵交警辅警(20人):限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⑶巴河派出所辅警(20人):限男性,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⑵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

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遗传病史,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道德情操和纪律观念,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⑸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

⑹在浠水县内有固定住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⑵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⑶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⑷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⑸有既往病史的;

⑹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⑺公安机关认为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31日(上午8:30-11:2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浠水县市民之家北楼一楼大厅招聘窗口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相片1寸5张进行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身高测量,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报名结束后,即组织所有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体能测试后,组织所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基本知识,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面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对有效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计划。

4、重要提示。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面试等相关考试信息、成绩以浠水县公安局“平安浠水”官方微信发布为准。

5、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40%;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并取成绩较高者。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予录用。

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完成后,由县公安局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严格的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依次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平安浠水”官方微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浠水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继续聘用。

月工资待遇3000元左右,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配发辅警服装,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参加考试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

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 0713-8902026

监督举报电话: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0713-8902028

浠水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