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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一男子因伪造学历等证明,被迁安警方拘留

花点钱就能买到各种资格证书?因贪图利益和捷径办假证!你最终收到的可能是一张“逮捕证”!

2019年12月份,徐某在竞选村助理会计时,使用伪造的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毕业证书。

被举报后,徐某又于2020年8月份向街道办提供伪造的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一九九八级(计算机)专业学员情况花名册各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玖佰元整。

小编说: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进行管理的一种信誉媒介,也是公民及公司、企业等主体进行社会活动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保障。

大家在办理有关证件时,牢记无捷径可走!必须通过官方途径依法依规办理,因为如今许多证件都采取联网扫描的形式,上网一查便知真假。

此外,如果使用假证被人发现,个人信用将大大降低,会对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小编提醒,买卖假证均属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构成犯罪,想要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必要付出踏踏实实的努力才行哦!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