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全国教育考试教材网
商品分类

东胜教育部门重拳出击!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在这里……

11月8日至12月30日,东胜区教育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治理结束后,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将被纳入“白名单”,而不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自然就会进入“黑名单”,甚至被取缔。

一、专项治理对象 东胜区范围内从事非学历教育类的民办培训机构(不含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婴幼儿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市场服务机构)。

二、专项治理方式和步骤 专项治理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分为审批备案、检查整改、认定公示和督查巩固四个阶段。

(一)审批备案阶段(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3日) 属于治理范围内的已经开办或准备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司或个人,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和《东胜区校外培训机构申办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填写《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办学登记表》并准备各项审批材料,于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11楼1106室进行审批并登记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请办学登记表》和《东胜区校外培训机构申办审批程序》等文件请到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 1. 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意见和设置标准,自查整改,迎检达标。

2. 区教育局将联合区人社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文体旅局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对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发放证件,并纳入“白名单”。

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纳入“黑名单”。

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故意逃避执法、恶意抗法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对不登记、不挂牌、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培训机构的公司或个人,对其追究行政责任,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认定公示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区教育局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核实后在东胜区门户网站、东胜发布及东胜教育在线微信平台等公众平台上公示合法办学、规范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证办学、非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四)督查巩固阶段(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把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审批、日常检查、指导、违规查处、取缔以及跟踪督查等工作纳入长效工作管理,实施常态监管。

敬请广大市民选择到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学习。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举报。

咨询及举报电话:0477-8331080,8331090特此通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

东胜新闻综合东胜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