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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职称改革有新举措 实现学历、资格、职称“三贯通”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激活人才评价机制,近日,我市就做好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发出通知,紧扣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治站位,多点发力创新,在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实现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已经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按照相应等级资格条件,申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职称。

推行工程技术人才与职业技能人才职业贯通发展。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系列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已经取得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的,可破格申报相应等级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等级认定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开辟高层次特殊紧缺人才报评绿色通道。

高层次特殊紧缺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格、资历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我市不断健全职称公共服务体系。

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开通了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证书统一管理。

能够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社保信息的,申报人员可以免于提交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

同时,我市加强职称申报诚信体系建设。

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

对社会法人、申报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存在违规失信行为的,要按照《盐城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办法》(盐政规发〔2017〕2号)以及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分别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撤销资格、向社会公布等信用惩戒,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5年。

(严仁社 记者 祁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