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人注意,又一波事业编制招聘来啦!
从象山县人社局获悉,为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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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2018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招聘计划详见下表。
2018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报考范围要求宁波市户籍的,须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18年8月1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宁波)。
(2)报考范围要求象山县户籍的,须具有象山县户籍(以2018年8月1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象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象山)。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2.截止2018年8月17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截止到2018年8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宁波、象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7日(含)以后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3.在2018年8月17日(含)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部分招聘职位要求大学生“村官”是指:选聘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任职满2年(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止),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8月17日。
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网址: 中国宁波人才网(book020)。
报名办法: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四)缴费确认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部分职位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含一定比例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9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工作时间开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716130、65796632(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65778297(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请点击本文下方“阅读原文”链接,登录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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