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淇县招聘城管协管队员,中专以上可报
近日,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淇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公告》,拟在淇县范围内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队员,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日,有意向并符合条件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到淇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详情如下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及下载报名表
为进一步优化城管队伍结构,强化城市秩序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我县实际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在淇县范围内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队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淇县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5、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6、身体健康,适合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纪律处分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信息发布
淇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淇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咨询电话:0392-7220524。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淇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从淇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表格填写内容需计算机打印)一份。
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book020/自行下载)。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需另外提供退役士兵证明(退伍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5、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
不足1.5: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6、准考证领取时间以淇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时间为准,不以电话和其他方式通知。
报名和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占比分别为80%、20%,满分为1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标准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笔试成绩等额进行递补。
七、公示、录用和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由城市管理局安排工作,与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实领工资为淇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者进入报名地点前进行体温测试,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二)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联系电话:0392-7220524。
编辑:左亚男丨责编:刘颖丨监制:冯红亮
来源:鹤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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