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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320元/人!这项缴费工作即将启动

8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我省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通知》根据国家要求及我省实际,明确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

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到12月。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

记者梳理发现,与往年缴费通知相比,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主要变化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新生儿参保须缴费、明确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优化了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因此,我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调整了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标准,确定全省2022年度(2021年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90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组织实施的面向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防范和化解疾病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参保缴费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个人参保缴费义务,无法获得财政补助及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但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对象为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只选择一处,不能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非我省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提供我省统筹区居住证也可在统筹区参保。

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区居民医保。

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原则上整体参保。

统筹区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居民医保。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保。

农民工和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但不得重复参保。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同时按规定退出居民医保。

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统筹区具体缴费时间将由税务部门会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集中缴费期缴费后,待遇享受时间为明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儿参保须缴费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有变化

需要强调的是新生儿参保缴费。

《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通知》还明确了部分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一是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过渡期内享受一定期限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均以缴费当年8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今年对于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主要变化是缴费标准的变化。

在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中明确,集中缴费期结束后,仍需参加居民医保的各类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确定的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不再缴纳财政补助部分。

也就是说,以前年度,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根据参保时间,缴费标准是上半年缴纳个人部分,下半年全额缴纳。

2022年度,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不再区分时间,只缴纳个人部分。

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全覆盖

为了给居民参保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缴费服务,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等共8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

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

缴费人拟通过线下渠道缴费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地市税务部门公布的合作金融机构的任一营业网点,即可办理缴费。

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云闪付APP等。

另外,今年我省还增加了支付宝、“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缴费通道,下一步还将在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实现城乡居民医疗缴费的功能,实现了“网上、掌上、柜面、自助”等多种线上线下缴费渠道的全覆盖,实现了对三秦百姓的“全天候”“全地域”缴费服务。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更优化

《通知》强调,一般参保缴费人员缴费时一定要注意确认个人信息和参保地,以免造成不必要麻烦。

新增参保缴费人员注意缴费流程,为方便参保人员,新增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户籍地有效证明或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完成缴费。

为进一步落实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流程进行了优化,“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新增拟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并缴费,即可完成身份信息核实核准、参保地确认、成功缴费等流程,税务部门会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