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校非学历教育政策出台十天,“总裁班”真的再见了吗?
南都讯 记者 孙小鹏 实习生 曾晓茵 谭炯昭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其中明确要求,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不得出现招收领导干部的宣传。
然而,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互联网上打着高校名义招生的“总裁班”并没有消失,相关研修班、课程的广告依旧随手就能搜索到,课程费用几万到十几万不等。
有专家希望,接下来相关部门要重拳出击,该打的打、该关的关,禁止中介介入大学的非学历招生事务;而高校也要有决心,出台具体的方案坚决执行《规定》的要求。
政策
高校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总裁”“精英”等名义“非学历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规定》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我国高校非学历教育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培训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但也存在部分高校办学定位有偏差,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特别是在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方面,存在一些逐利倾向,滋生了腐败风险,影响了高校品牌声誉。
11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
那么,何为非学历教育呢?《规定》中指出,其是指高校在学历教育之外面向社会举办的,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
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考试辅导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高校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的前提下,方可举办非学历教育。
”该政策在管理体制和职责、立项与招生、合作办学、教学管理等多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要求和规范。
比如在招生方面,就要求高校应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招生行为,自行组织招生,严禁委托校外机构进行代理招生。
此外,最引人关注的则是,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不得出现招收领导干部的宣传。
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的话来说,就是要“全面规范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行为”。
调查
网上依然可见各种高校“总裁班”广告南都记者调查发现,虽然《规定》出台已经有10天,但高校“总裁班”“精英班”依旧在网络上堂而皇之出现。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总裁班”,首页依旧有很多相关广告内容。
当南都记者在网上搜索“总裁班”,相关的广告链接较为频繁,牢牢占据搜索页面的前几位;而冠以高校之名的总裁班也不少,记者随机浏览了搜索结果的前三页,诸如“清华大学总裁班”“北大总裁班”“云南大学总裁班”等广告链接不下十个。
相关网站的招生信息依然冠以高校“总裁班”的名头。
相关网站的招生信息依然冠以高校“总裁班”的名头。
随后,记者点击链接进入相关网站后发现,“总裁”“领袖”这些字眼频繁出现,相关课程价格不菲,至少几万起步,甚至十几万都有。
相关网站“总裁班”招生页面此外,记者在网上搜索“清华大学总裁班”,并随机进入其中一个类似官方网站的页面,获取到上面公开显示的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的联系方式。
之后,记者加了该老师微信,其微信名显示为“清华EMBA李老师”。
该老师提供了一份《清大-工商管理EMBA总裁高级研修班简章》,简章显示,课程主要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学制一年,每月集中授课一次,学费原价为68000元。
据介绍,该课程属于清大的非学历教育;而当记者提及日前出台的相关政策,该老师则表示“不影响招生”。
记者在网上搜索“清华大学总裁班”,随机进入的其中一个网站。
“清华EMBA李老师”(微信名)提供了一份《清大-工商管理EMBA总裁高级研修班简章》。
南都记者与“清华EMBA李老师”的微信对话。
分析
《规定》的出台,顺应建设公平正义社会的需要教育部出台政策规范高校的非学历教育,意欲何为呢?“这本身是独立学院转设、规范‘公参民’,以及规范培训机构在非学历教育领域的政策延伸。
”广州软件学院执行董事兼常务副院长迟云平表示,在前述“规范举措”的大环境下,有些社会力量举办的公司或将“转型发展”,进入到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领域,从详细规定上不难看出其规范和约束的重点与之并无二致。
在资深教育专家、暨南大学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黄跃雄研究员看来,教育部出台该政策,是规范整顿教育市场的重要措施,和整顿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学科培训有着“异曲同工之道”。
他告诉记者,每年的招生季,也是招生广告满天飞的时候,有些广告有意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差别,用“与在校生同等待遇”“同校园生活”“同样国家承认学历”等误导性词语招揽学生等。
学生入学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学历教育,招生单位可能不是大学而是中介公司,教师也可能是在校大学生而不是老师等。
“教育的目的之一,还在于公平的教育,这也是社会公平的起点。
我们常说大学是社会的良心,也就反映了社会对大学的要求。
”黄跃雄指出,高校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招生的行为,与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驰;教育部出台相关规定,正是顺应建设公平正义社会的需要。
“估计政策的风还没吹到中介机构,对社会的影响也有些滞后,尤其有些招生广告是阶段性投放的,还没来得及收回。
”面对当前互联网上并未消失的高校“总裁班”广告,黄跃雄认为,也不排除有些机构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迟云平也有类似看法:“新出台任何一项政策法规,总有个调整适应期。
”不过,两位专家都相信,随着政策的落地,治理整顿的力度加大,这些现象都将销声匿迹。
建议
多部门严格执法,对违规中介重点打击那么,规范非学历教育,对高校而言将会有哪些影响呢?黄跃雄表示,规范非学历教育,对于一些高水平大学来说,可能没有什么影响。
因为这些大学的精力就在学历教育和科学研究,有些大学前几年就主动减少了非学历教育。
但有些大学可能面临经费不足的问题,希望通过举办非学历教育补充经费,在《规定》实施下将有所影响。
因此,在具体执行层面上,黄跃雄也希望,对非学历教育的整顿,要在政府层面重视大学存在的问题,例如经费不足问题。
“不能逼大学走市场道路,要让大学有尊严地发展,这是政府必须有所作为的地方。
”同时,高校也要有行动的决心和勇气,出台具体的方案,“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此外,对于社会中介,尤其是一些不负责任的中介,要重拳出击,该打的打、该关的关,禁止中介介入大学的非学历招生事务;建议政府市场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迟云平也认为,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主动作为,依法规范,对参与举办的主体高校认真监督执纪问责,让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走出灰色地带,回到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或者满足个人兴趣的教育需求正轨上来。
“《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许多条例已经比较具体,希望好的政策不只是表面文章,能够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
”迟云平说道。
图片:来源于相关网站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