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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等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二条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浙江省文明单位,是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学校。

◢ 第三条 学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校位于享有“全国文明城市”、“摄影之乡、浙江绿谷、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等美誉的丽水市区,学校地址为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邮政编码323000。

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2878,浙江省代码为:0072(普通招生)。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负责制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讨论并决定招生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测试、招生录取等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六条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面向退役士兵高职扩招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招生总计划300名,具体招生的专业、计划、类别、学费如下表所示:

◢ 第七条 本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招生程序

◢ 第八条报名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及以上)、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 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

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

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

2019 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 第九条网络报名和志愿填报

1.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book020 ;

招生网网址:http://zsw.lszjy.com。

◢ 第十九条 招生网指定邮箱:

zsc@lszjy.com。

◢ 第二十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 附 则

◢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第二阶段高职扩招工作。

◢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丽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浙江省教育厅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信息报送单位:丽水职业技术学院